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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113MB2C9294XW/2011-00005 分类:
发布机构: 番禺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11-11-02
名称: 番禺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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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

发布日期:2011-11-02  浏览次数:-

 

   

  

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是维持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更是党和政府执政能力的重要评判标准之一。党的十七大明确指出要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新一届中央领导也提出了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确立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宏伟目标。安全生产工作只有以这两大目标为导向,真正做到科学务实、以人为本,才能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十一五期间,番禺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安全监管局的指导下,在全区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先后开展了隐患排查治理年安全生产年等活动,扎实开展三项行动,加强三项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广泛宣传教育,狠抓监督检查,深化专项治理,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了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面貌得到极大改观,城乡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十二五期间是全区继续巩固现有可喜发展势头,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条件、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  

新的形势对本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促进本区社会经济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十二五期间各类发展目标能够实现,必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于整个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之中,全面部署、全面关注。  

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及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编制十二五规划文件精神和番禺区的总体要求,按照安全生产和科技发展规律,充分调研本区社会经济发展实际与趋势,制定《番禺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2011—2015年本区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重大项目(工程),以指导本区未来五年的安全生产工作。  

本规划有关内容凡涉及本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工程实施前,要根据本规划编制项目专项规划,提出建设目标、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以及政府、企业双方分别承担的资金筹措方案,确保本规划目标的实现。  

  

  安全生产现状与形势  

  

一、           安全生产在本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重要地位  

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安居乐业都需要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必须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本区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上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蓬勃发展、外资企业比重的不断增加、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在经济总量和企业数量急剧上升、为本区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给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带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考验。  

能否减少各类伤亡事故、降低职业危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构成的威胁、减小由于安全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影响到社会安定和谐以及本区的形象的问题。为防范生产安全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本区实际工作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总体规划,指导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十分必要,势在必行。  

二、         安全生产及管理现状  

(一)     本区安全生产形势  

按照广州市行政区域的重新划分,番禺区总面积760.15平方公里,管辖19个镇(街),其中9个镇10个街,247个村民委员会,62个居委会,常住人口90.29万人,各类从业人员100多万人。目前,全区各类经济实体127445个。各类企业共计19411家,厂房1173万㎡。内资企业2610家,外资企业2811家,私营企业22209,个体经营户99782个。规模以上企业847家。制造业6287家,其中服装鞋帽870家;金属制品826家;通用设备制造486家;电器机械器材449家;化学原料及制品294家;橡胶塑料286家;工艺及其它277家;非金属矿物273家;通信TT268家;印刷及记录煤介242家;造件及制品220家。道路运输企业95家(其中客运20家,客运站场2家,货运52家,危化运输21家),运输车辆21831(其中公路客运车辆914台,城市出租车辆756台,城市公交车辆846台,危运车辆418台,普运车辆18897),维修企业1157家,驾驶员培训企业9家,对外经营停车场234个。水上运输企业24家。乡镇渡口34.5道(39个),渡船53艘,自用农船6241艘,渔船1500艘。旅游业223家,其中星级饭店43家,景点13个,餐饮服务171家。危化企业315家,生产34家,带库经营21家,批发不设储存经营87家,加油加气站84家,烟花爆竹89家;危险化学品储存492家;重大危险源30个,其中非危化5家。船舶修造业22家。航运公司28家,2263艘,运力27万吨,(含高速客运)船只(max5000T。珠宝加工企业325家,零售企业95家,合计420家,从业7万人,出口11.55亿美元,占全国加工65,出口25。食品生产企业271家,名牌企业4家。A类企业43家,B类企业186家,C类企业38家。特种设备29542台(其中锅炉1243台,压力容器10059台,电梯10638台,起重机械6738台,游乐设施82台),使用单位4310家,气瓶充装单位18家,气瓶190多万个;建筑企业91家,2010年区属施工面积1097.29万平方米。中小学248所(公办中小学211所),幼儿园、托儿园321所,校巴180台。餐饮业4577家,亿元的5家,限额(200万)以上98家,限额以下99家,个体4311家,卡拉OK、夜总会66家。注册安全主任2万多人。镇(街)安全巡查中队在册人员265名。目前已建成村级安全监管机构169个,配有专职安全巡查员653名。机动车30多万,汽车21万多,公路 2570Km ,桥梁182座,长 7458.9M  

本区经济得到了蓬勃发展,国民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产业结构继续调整优化,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新的形势给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对政府执政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面对这些问题,区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深化对道路交通、建筑行业、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业等方面的专项治理,大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善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区内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  

一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大幅度下降。2010年,全区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81起、死亡150人、受伤797人、直接经济损失636.73万元,2006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301起,死亡234人,受伤1649人,直接经济损失1309.44万元相比,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分别下降47.7%35%51%,直接经济损失同比上升51%。亿元GDP各类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分别同比下降40.9%41.7%28.6%  

其中,2010年全区共发生工矿企业(含建筑)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6人、直接经济损失339万元,与2006年同期死亡事故18起,死亡25人,直接经济损失650.5万元相比,分别下降50%56%54.3%  

三、           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原因  

区内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职工伤亡事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船舶修造业事故等几个方面。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对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健康构成严重威胁并且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影响职工的生命安全与健康,影响职工的家庭幸福、社会和谐,影响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与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造成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原因,除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化、历史遗留问题的凸现以及体制机制等原因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改变,长期投入不足,导致在安全生产方面累积欠账严重。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一些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生产工艺技术落后,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低。重大危险源分类、分布不清,尚未建立起重大事故预防控制体系;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事故隐患未得到有效治理。  

第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工矿商贸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在这些企业(包括建筑、修造船、码头等外包队)。大多数非公有制小企业负责人对安全工作不重视,安全投入不足;专业安全管理人员缺乏,现有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主要集中在国有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素质低,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现象比较普遍。  

第三、基层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情况主要表现在:一是安全监管人员不足。本区经济发展迅猛,非公有制生产经营单位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日益繁重,各级安监机构人员缺少,安全监管工作只能忙于协调有关部门、查处事故等工作,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只能象征性组织抽查,很难进行日常的监督检查,使安全监管存在不到位的现象。二是存在街道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的现象。按照《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省府令第80号)规定,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人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但有的街道领导推卸法定职责,使基层监管责任不落实。三是有关行业职能部门没有严格履行监管责任。  

第四、企业管理滑坡,行业管理弱化。这些年,非公经济快速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对本区经济发展贡献巨大,但是对行业管理没有跟上去,行业的技术标准、设计规范有的多年没有修改。  

第五、农村劳动力转移,从业人员素质降低。农民工的文化素质、专业技术素质相对不高,安全生产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都很差,往往是生产安全事故的肇事者也是受害者。  

十二五期间,是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安全生产工作将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一是经济快速增长,增长方式落后,与生产力水平不均衡的矛盾依然突出,在冶金铸造、船舶修造、建筑、化工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保障水平低的企业还将在一定时期内存在,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的状况短时期内难以根本改变。二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加快,从业人员结构变化和人员流动性加大,其安全意识和技能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使得安全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的矛盾。三是国际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发展趋势对我国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新的挑战。  

正确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解决的矛盾有助于认清工作方向,提高区内安全生产工作,大力改善区内安全生产现状。  

  

  发展方针与规划目标  

  

(一)发展方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以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目标,不断规范安全生产监管,完善政府监管责任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依靠科技进步,加大安全投入,倡导安全文化,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安全、关爱生命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立足防范、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围绕打好基础、抓住重点,落实责任,依法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的基本思路;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监督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  

(二)总体目标  

本区道路交通事故、工矿商贸企业伤亡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逐年下降,危险化学品、建筑、船舶修造业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有效改善,中小企业伤亡事故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控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监管机制的六大体系,即:基本形成高效务实、依法行政、规范有序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分级负责、考核科学、制约有力的安全责任体系;以人为本、面向社会、讲求实效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聚集人才、重点攻关、转化实用的技术保障体系;反应迅速、保障有力、实时更新的应急救援体系;信息准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到2015年,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本区安全生产状况达到根本性的改善。形成八以新格局,即:以行政执法为主体、以社区(园区)监管为辅助、以现代企业制度为标准、以中介服务体系为纽带、以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为手段、以安全信息网络服务为窗口、以安全科技应用为支撑、以科学完善的行政决策机制为保障的新型安全格局,真正建立起本区安全生产长效监管的战略机制。  

(三)分类目标  

1.各类伤亡事故控制目标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指标(相对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值      

1

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36%以上      

2

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下降26%以上      

3

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      

下降32%以上      

4

火灾十万人口死亡率      

控制在0.08以内      

5

水上交通百万吨公里死亡率      

下降23%以上      

6

职业危害申报率      

达到80%以上      

  

  

  

  

  

  

  

  

  

  

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绝对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规划值      

1

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0%以上      

2

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12.5%以上      

3

较大以上事故起数      

下降15%以上      

4

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      

不发生死亡事故      

5

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      

不发生死亡事故      

6

建筑施工事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死亡人数      

下降12.5%以上      

7

特种设备事故死亡人数      

不发生死亡事故      

8

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5%以上      

9

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8.1%以上      

10

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8.1%以上      

11

其他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下降2%以上      

12

水上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不发生死亡事故      

  

2.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建设目标  

  到2015年,在认真贯彻和落实国家及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标准的基础上,完成《禹会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禹会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暂行规定》的修订,及时修订《禹会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细则》和职业安全健康等方面的地方规范性文件,不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管制度体系。  

3.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目标  

2015年,建立、完善全区安全生产监管网络体系,完善并健全各镇(街)建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机构,力争镇(街)单独设置并配备2-3名编制人员。已建成村级安全监管机构169个,加强专职安全巡查员653名考核和培训。按照《广州市安全生产条例》、《广州市安全生产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和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足额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企业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目标  

2015年末,建立完善的以政府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重点,以高危行业企业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为辅的应急救援体系,同时,加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之间的联系和衔接,不断补充和完备应急救援装备,提高应急救援装备和能力。为加强镇街应急管理工作,强化镇街应急救援兼职队伍建设,结合基层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特点,完善村(居)自治应急救援队伍,提高村(居)处置事故初始阶段应急救援能力。  

 5.重大危险源监控目标  

  到2015年末,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将得到进一步的加强。为使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要进一步加大政府和企业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投入,实行严格的重大危险源登记、监控制度,做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依靠科技、保障有力、监控有效,反应及时、处置果断。  

 6.职业健康危害因素控制目标  

 到2015年末,有毒有害场所职业健康防护达标率达到90%以上;作业现场职业危害申报率达到100%;作业现场职业健康得到有效监管,高危行业职业危害控制力度将得到进一步加大。  

 7.安全生产专业人才建设目标  

  到2015年末,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特殊工种、岗位应持证人员全部持证上岗;企业安全管理干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不断壮大,鼓励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参加各类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管理素质,使安全生产专业人才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8.安全文化建设目标  

  到2015年末,安全生产常识宣传教育普及到全区各个行业、村(居)和公民之中,全社会的安全意识、公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企业市场核心竞争力的增强等得到同步推进。  

 9.安全科学技术发展目标  

  到2015年末,先进的安全生产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得到进一步的推广应用,安全科技成果的转化率有较大幅度提高。  

  10.镇(街)、社区、村(居)安全生产监管达标目标  

2015年末,建立、健全镇(街)和村(居)的安全保障机制和各项制度;全面完成镇(街)和村委(居)内危险源(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等)的普查建档工作,建立安全监管网络,责任落实到人;把安全生产教育活动列入镇(街)、村(居)的日常工作。  

  

  主要任务  

  

(一)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  

将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做好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在政府安全监管主体的把握上,要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上级政府及其监管机构不能代替下级政府和机构。坚持行业管理原则,综合监管部门不能代替行业管理部门,而应当履行监督职责。  

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机构改革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充实人员力量。高危行业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的建设。各乡镇政府切实按照《广东省乡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粤府〔2004〕41号)要求,根据本区的实际和工作需要完善本区三级机构、四级网络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各镇(街)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大人财物三方面的投入;完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建筑、旅游、特种设备、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建设;完善现有区执法监察大队、镇安全监察执法中队、村安全巡查员制度;在非公有制比较集中的各个工业园区普遍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并确保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解决监管力量层层衰减问题。  

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安监总党字〔200519号)及广州市安监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穗安监党〔200517号)的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监管监察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业务建设、作风建设,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各级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充满活力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队伍。  

强化法制观念,尽快形成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把教育培训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提高安监部门人员的法律水平和专业素质。所有监管监察人员都要成为安全法律法规的专家和内行,提倡和实行专家执法。在改革人事管理上,引入竞争机制,不断充实有专业知识的人员进入安监队伍,配备思想觉悟高,吃苦耐劳,有专业水平的干部,充实安全监察队伍的力量。  

充分发挥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镇安全办以及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作用,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运行主体得到落实。  

2、安全生产监管方式和手段创新  

充分利用全区统一安全生产举报电话,提高依法行政的效能,以适应经济快速发展对政府部门的要求。  

创新安全生产检查机制,加大安全检查执法力度。首先是日常检查制度要创新,要及时总结并推广先进的安全生产检查经验。继续将全区分成几个区,由安全巡查队伍分片包干,开展地毯式、滚动式的安全检查;其次是检查形式要创新,把安全生产常规检查与专项整治有机结合,把专人巡查与组织专家执法检查相结合;三是落实事故隐患登记、跟踪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进行建档,加强跟踪落实,措施要得力,整改要到位。  

强化社区安全监管工作。首先,扩大现行社区的范畴,将由目前以街道、镇为主,向工业园区兼容、转移;随着本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工业园区将会不断涌现,因此社区安全监管重心转移是必然趋势。其次,对社区安全监管工作职责和工作机制,通过规章制度予以重新定位,并且加强对社区监管机制的工作指导、人员的业务培训,把社区安全监察工作推向更高的层次、更广的领域。通过这一系列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落实到各街(镇)、落实到各社区(村),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的覆盖面。  

将安全生产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述职制度和企业工伤事故超标一票否决制度。按照《广州市安全生产预警和问责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实行安全生产预警制度,每年7月上旬对上半年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超过50%镇(街)进行安全生产预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  

坚持服务宗旨,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政府安全监管工作的立足点放在服务上,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主动为条件困难企业免费进行安全培训。  

3、安全生产监督执法  

从严自律,维护执法形象。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将有关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办事办证程序、科室职责范围及全体人员职责分工情况制成政务公开,张榜公布。监管执法集体决定,严格规范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等行政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维护法律尊严。  

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体系建设,理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综合监管。明确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具体承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确保做到统一协调、权责明晰。推进安全生产事权制度改革,做好安全监管工作上下级之间的衔接对应。进一步加强基层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安全监管、执法监察、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监管等体系。应急救援、职业卫生监管监察执法工作全面铺开,执法能力明显提升。着力强化镇(街)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实施安全监管监察执法人员培训工程。  

依据《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从业人员的数量或危险性大小,督促企业建立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运行主体得到落实。  

  

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培育和建立企业安全诚信机制。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价和分级,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信息库,对安全信用良好的企业,在信贷、保险等方面予以支持;对信用缺失的企业予以制裁。全面实行企业负责人安全资格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机构力量配置制度、安全培训制度、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工伤保险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分解安全生产目标和控制指标,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保证安全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  

建设一支思想过硬、作风优良、业务精通、纪律严明、文明执法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继续推进镇(街)安全生产委托执法,进一步规范内部执法制度,建立必要的执法简易程序和内部信息快速通道,不断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执法力量。确立安全生产执法的主体地位,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中真正体现独立、公正和公平。  

(二)安全科技示范工程及人才培养  

1、安全科技示范工程  

以提高本质安全度为目标,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加大先进、适用安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选择技术上成熟、先进、适用的科研成果,经过充分论证,列入安全生产技术推广计划并发布,组织应用和推广。十二五期间,本区将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计划表,从中选择对安全生产有重大意义的安全技术,作为重中之重,加大推广力度。  

通过充分调研和论证,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予以限时、强制性淘汰。  

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以点带面,促进本区安全生产整体科技水平的提高。到2020年,将建设一些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重点是本区安全生产网络化监管、重大危险源监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中小企业科学系统化安全管理体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公众聚集场所安全、交通运输设备安全监控、城市主要生命线安全保障等领域。  

2、安全专业人才培养  

首先,进一步完善本区多层次、多渠道的安全生产人才培训机制,努力形成为安全生产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撑的保障体系。到2015年,建立本区安全生产培训基地。科技兴安是提高本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发展的根本出路,关键在于聚集人才和人才发展战略。要通过各专业技术力量,成立本区安全生产专家智囊团。与此同时,要组织专业力量,及时将安全生产领域的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其次,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注册安全主任管理规定》,建立安全总监的考核和培训制度。积极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扶植一批现任在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岗位上的专业人才,普遍提升本区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评价、检测、检验、培训等服务质量,从本质上加强对安全生产的保障。到2015年,全区所有旅游宾馆要全部配备安全主任,中小型交通运输企业安全主任的配备率要达到100%,其他企业安全主任配备率要达到70%,安全主任超过20人的企业要配备1名安全总监。到2007年,所有企业都要按规定配备安全主任,安全主任超过10人的企业要配备1名安全总监。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1、政府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增强安全预警和安全防范意识,按照国务院和广东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制定的《全国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框架及建设方案编制指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17号令)以及《广州市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有关职能部门的分工安排,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集中统一指挥的原则,建立健全由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镇(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构成的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重点组建一批专业救援队伍、一批应急救援专家组和一批应急救援设备。制定各类重特大事故重点是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业、烟花爆竹、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场所等事故多发领域、重点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通过演练逐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    

依托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指挥系统;整合现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资源,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应急救援保障系统;发挥现有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系统,建立信息共享、预案齐全、防患未然、科学减灾的应急救援防范系统。  

2、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十二五期间,本区将全面建设以企业自身为责任主体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计划先从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业、烟花爆竹着手,然后推广开来,普及到各行业、各种所有制企业。到2015年,本区各行各类企业都应针对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建立起完善、有效的企业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包括企业场内应急救援预案和场外应急救援预案)。  

(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为了给本区安全生产预警体系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到2015年,本区将建设形成以信息正确、渠道畅通、反应快捷为基础的安全管理信息网络体系。并将安全信息资料纳入全区数据中心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年度考核中,区安委会将信息化建设作为各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之一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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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安全管理信息化  

利用现代通讯、信息网络等先进技术,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十二五期间,建立并完善本区安全生产信息网,建立起区内各行业主管部门信息员的网络,区内各镇(街)全都要向信息平台录入实时数据,进一步增加区安全生产信息系统的信息量,并以最快速度传递新信息、新技术、新政策,既要确保信息反馈的及时性,又要实现公文来往的网络化,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向公开、透明、服务大众的现代政府转变。其次,本区要逐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监管体系、安全生产专家库、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库、重大危险源信息库等几大数据库建设。  

2、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化  

为提升本区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依托区中小企业网,建立起本区企业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十二五期间本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等信息系统建设。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网上动态监管。  

(五)安全生产技术保障体系  

要努力形成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的科研保障体系。科技兴安是提高本区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伤亡事故发展的根本出路。科技兴安的关键在于聚集人才和人才发展战略。要通过各专业技术力量,成立本区安全生产专家智囊团。其次,要以市场为导向,制订出安全生产科技攻关的计划和长远发展战略,打破行业、地区的界限,集中优势,整合资源,从安全技术应用、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技术监控等方面入手,加大科研经费和力量的投入,特别是在重大危险源技术监控、安全产品开发和检测检验等方面有所突破,并且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建立为本区安全生产提供及时服务的技术保障体系。  

  

(六)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1、安全生产培训教育机构  

充分发挥本区作为广东省教育强区的优势,创建以全区民众为对象的开放式终身安全教育体系。对国家及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开展多层次的安全培训。重点强化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重点培训区内安监部门及各行业政府主管部门官员、执法监察人员,区内各企业特别是区内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船舶修造业、烟花爆竹、公众人员密集场所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和场所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企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群体;进一步规范培训市场,采取考培分离等措施,切实提高培训质量,确保政府部门以及企业的安全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建立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基地,开设服务于社会大众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形成现代化、开放式的远程教育网络,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和设备,提高安全教育培训的质量,提高本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层次和覆盖面。  

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十二五期间,本区将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适应本区经济发展要求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的制度化。  

探索面向全社会和家庭的安全生产宣传形式,以每年安全生产月、“安康杯”、安全生产万里行等活动为契机,举办有特色的、有轰动效应的宣传节目,带动全年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推动社区安全文化建设。  

将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逐渐向社会扩展,提高全社会的宣传效果,并深入到基层直至每位职工,使安全宣传工作更能贴近生活、贴近市民,形成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七)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重大危险源监控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与文件的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规范重大危险源辨识、申报、登记、评估、检测、监控等工作要求和管理职责,明确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工作,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应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规定,开展重大危险源辨识工作,凡列入重大危险源的,都应予以登记、建档。并将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情况、目前状况、监控管理措施、事故应急预案等报区安监局。  

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控制体系。区安监局定期对本内的重大危险源的检测、评估、监控情况进行专业监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通过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强对所属企业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各镇(街)安全办落实月检制度,对辖区内各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督促企业开展对重大危险源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在此基础上制订并完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管理措施;充分发挥企业工会组织的群众监督权力,发动员工查隐患、堵漏洞,保障安全生产。  

加大重大事故预警、防范、控制技术装备等方面的投入,完善重大危险源设施的安全监控技术条件,从硬件上进一步提高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度。  

建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编制本区重大事故场外应急救援预案,并与企业的厂内应急救援预案有效衔接。对政府各主管部门的职责,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应急装备的配备,应急通讯的保障以及重大事故应急专家小组等方面都应予以落实。  

2、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区安监局将加大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治的监察力度,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监控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行业主管部门应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辨识和风险评估,凡列入重大事故隐患的,督促所在单位制订整改计划、方案,期限整改。  

建立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制度。经评估列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所在单位应向区安监局报告、备案。报告内容包括:事故隐患类别;事故隐患等级;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  

  

(八)城市公共安全的监督检查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区安监局的综合管理职能,明确公安、交通、质检、建设、市政、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在维护城市公共安全方面的职责,建立区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及时对城市重大公共安全隐患进行治理。交通、城市消防、水、电、气生命线设施和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安全检查。进一步促进城市公共安全监测预警系统的建立。  

  

(九)职业卫生监督检查  

依法行政,强化监管。建立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网络,依法加大对有毒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力度,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职业危害的防范措施,加大投入,及时整治职业危害超标场所,改善劳动条件。  

突出重点,加强对化工、电镀、医药、冶金、建材、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的行业的监督检测,督促企业不断改善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对职业危害严重而不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依法严肃查处。  

依托区医保网、区卫生防疫站等网站建立起本区职业危害场所信息系统,实施动态监管。  

督促企业加大科研投入,不断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采用低毒或无毒的原料替代有毒、高毒原料,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因素。  

立足防范,关口前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法律法规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审查把关。不符合劳动卫生条件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  

  

(十)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监管  

加强对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定《番禺区加强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首先严把企业的市场准入关,其次要依法整顿或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等制度。逐步构建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通过中小企业安全生产信用体系的建立,对企业实施科学的分类管理,重点对问题比较集中的中小企业进行整顿,以期建立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的长效监管机制。  

同时,为了提高政府、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按照国家的规定,各类企业要在其销售利润中每年按一定的比例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方面。对从事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船舶修造业、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中小企业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鼓励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提供服务。  

(十一)安全产业的发展  

1、安全技术、材料、工艺和装备(产品)  

在安全生产领域内,大量推广普及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四新工程,及时淘汰技术落后、安全保障程度低、存在潜在危险的技术装备。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技术装备,予以限时、强制性淘汰。到2015年,本区安全生产四新工程达到根本性的改变,本质安全度得到较大程度的提高。  

2、安全科技成果产业化  

用高新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水平,推动安全科技产业化。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加大GISGPS和网络技术在安全生产中的推广应用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库、信息管理系统和灾害事故监控预警网络;应用先进的探测、传感技术,提高对灾变因素的监控能力和城市安全保障水平;充分利用各种功能性新材料,改进安全装备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提高安全可靠性;提高安全防护用品的科技含量。  

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推动安全生产科技产业化。重点领域是安全生产信息化、网络化技术,功能性新材料,故障快速诊断、无损探伤技术,非接触式、高精度、高可靠性、综合集成安全检测技术与装备,安全专用装备,劳动保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安全保障技术,先进救援救助技术装备等方面。  

3、劳动防护用品  

大力发展劳动防护用品产业,提高职工个体防护装备水平,充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逐步优化劳动用品的产品结构与质量,提高劳动防护的科技含量,更大程度的体现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发展本区的劳动防护用品交易市场,实现劳动防护用品流通市场的规模化、集中化、规范化的管理。  

  

(十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建设  

要努力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提供社会化服务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网络体系,要通过政府引导、部门指导、行业参与、社会监督的模式,加快本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建设的进程,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需求。目前,本区安全中介服务机构,还远远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应针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特殊性,继续严格按照国家和广东省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严把本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准入关的同时,按计划、分步骤加快中介队伍的建设,并且加强对机构服务过程动态的监管,采取培训与考核相分离、评价与评审相分离、规范收费标准等行政措施,进一步增强中介服务的工作透明度,提高中介服务的效能,逐步建立起满足市场需求又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诚信规范的中介服务体系。  

按照国际化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标准,要进一步推进大集团、大公司现代企业安全制度和中小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建设。为了使本区的大集团、大公司做大、做强,增强核心竞争力,充分利用国际通用标准,加快职业安全健康体系的认证进程,使本区的一大批大集团、大公司尽早建立现代企业安全制度。同时,通过评价、咨询、培训等中介服务手段,推动有条件的中小企业进一步规范自身的安全行为,以此带动本区所有企业安全管理上台阶。  

2015年,基本形成以市场运作、优质高效、诚信规范为机制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体系,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取得长远成效。  

  

(十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建立本区危险化学品信息库,全面掌握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单位的分布、数量、周边环境等情况,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实行动态监管。  

以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为着手点,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制订事故应急预案、编写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完善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  

结合广州市产业结构调整及城市总体规划,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专业储存单位及生产性使用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单位,凡是与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标准的将全部予以搬迁。  

根据广州市产业布局及城市总体规划,在远郊设立化工区,逐步将化工、医药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迁入化工园区,便于集中、有效监管。  

结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工作,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所规定的基本条件,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予以关闭。  

加强对危险化学品专业储存单位的安全监管。大力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的登记备案和安全评价工作,对评价报告中提出的不符合项,督促储存单位全面整改达标后,将安全评价报告和事故应急预案报区安监局备案。未经安全评价并备案的储存单位不得从事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严格执行重点高危行业注册安全主任制度和从业人员资格制度,并加大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制度的执行力度,建立和完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机制。  

建立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力量,及时发现危险化学品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将危险化学品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严厉打击在出租屋等场所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储存行为和经营秩序,消除事故隐患。  

推广、完善危险化学品集中储存专业交易市场,逐步将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向市场集中,并试行危险化学品由专业单位集中配送,保证储运环节的安全。  

2、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加强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推进治摩工作,坚决取缔摩托车在市桥中心城区的营运行为,全面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使用GPS行车记录仪工作,到2013年,全区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都要安装使用GPS行车记录工作仪。  

交通安全整治要四把关:一是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二是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三是严把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四是严把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关。  

按照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的要求,抓住交通管理、交通设施、交通意识和事故处理四个环节,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进一步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大对机动车超载、超限运输的治理力度;抓紧完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大对事故多发点段排查治理。为市民创建一个安全、文明、有序、顺畅的城市交通环境。  

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及报废车辆;工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依法查处非法改装、出售报废汽车、经销假冒伪劣汽车、摩托车零配件等行为;质监、安监、公安等部门对从事经营活动的罐车进行检测监管,加强安全管理;本区一报两台要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道路运输经营者和广大市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各社区通过开展各级领导挂点推进交通安全宣传,积极开展安全生产五进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工作。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提高广大市民的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3、建筑安全专项整治  

建设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大对建筑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章施工行为,严肃处理事故责任人。重点针对建筑施工中坍塌、吊车倾倒、高空坠落事故、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机具和施工现场脏、乱、差等问题,提出整顿的重点措施和工作步骤。  

建设主管部门联合区综合执法部门对全区的建筑工地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比活动。对被评为优秀的施工单位给予表扬,对被评为较差工地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项目总监进行通报批评,并将表扬与通报批评情况作为企业(个人)记录,由区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中心备案。  

按照企业负责、行业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推行建设工程面向社会承诺保证制。城市主要街道施工现场都要达到文明施工现场标准。区综合执法局、区建设局定期派人员到工地,与工地现场管理人员进行交流,指导工地采取措施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秩序,提高工地的管理水平,不定期组织其他建筑公司人员到工地现场进行学习交流。  

大力推进建筑企业安全评价,严格实施建筑施工项目三同时制度,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素质教育和安全教育,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实行民工执证上岗制度。  

4、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  

对区内所有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采取防雷、防暑、防雨、防汛等安全措施的情况,对从事药物工序操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的情况,储存设施和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严格审批条件和审批程序。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制度和配送制度,严格限制并合理布设市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严格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资质审核。建立健全烟花爆竹批发单位、零售网点的安全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储存仓库要符合《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有关规定,严禁超能力储存。  

加强对民用爆破器材专用储存仓库、储存室的监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和从业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民用爆破器材仓库、储存室达到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期搬迁或限量储存等措施;严格仓库的保管、看护制度;严格人员和爆破器材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健全使用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督促工程施工等重点单位,加强民用爆破器材的储存管理,确保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丢失和被盗。  

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按照《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等相关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确定进入市场的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品种、规格,对产品质量包括标志、包装、外观、部件、药种、药量、安全性能、燃放性能等严格把关,防止不合格产品和违法产品流入市场。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积极推行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标准化,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加大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标准的贯彻执行力度。禁止家庭作坊生产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要改善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作业场所条件,降低人员密度,杜绝超能力、超药量、超定员生产。对生产作业人员,要严格进行技术培训和岗前教育,提高技术操作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  

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行为。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公安、安全监管、质检、工商、交通、铁路、邮政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实行联合执法,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销售、邮寄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查处取缔。严厉打击向未取得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出售炸药、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行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法生产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活动。  

积极开展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评价工作,划分出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重点整改和完善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硬件设施,提高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积极开展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行业主管部门、各镇(街)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方式,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常识,增强安全观念。  

5、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不断强化消防管理,继续深入开展两大一保(火灾隐患的大排查、大整改、保安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抓好三小场所、学校、人员密集场所、城中村出租屋、易燃易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以防火灭火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家庭火灾扑救以及火场自救逃生技能等为主要内容,努力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技能。切实落实执勤备战制度,并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开展六熟悉三查活动,确保在接到火警时,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建立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登记备案制度。实行行业管理,建立重点单位消防检查、评估和工作报告制度,建立重点单位重大隐患申报和消防违法违章行为举报制度,开展无火灾单位和消防工作先进行业评选活动。  

(十四)社区安全建设  

将安全社区建设作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主要考核目标之一,将社区安全水平纳入各级政府政绩考核体系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评价体系,整合资源,充分调动和发挥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居民、志愿者及各界组织的作用。按照小谷围街全国安全社区建设经验,继续选择一批有条件的镇街、村作为安全社区建设的示范,逐步扩大推广面。将交通安全、学校安全、儿童及老年人安全、消防安全作为城市安全社区伤害预防的重点项目。涉水安全、农药安全、农机农电安全等应作为农村安全社区伤害预防的重点项目。  

每个安全社区有一个由社区管理人员、工人、技术人员、志愿者组织及安全专家组成的跨界组织,以伙伴合作模式,负责安全促进事项,由一名政府代表和一名志愿者代表共同担任负责人。有安全规章制度,这些制度应由跨界组织制定,并被社区内的相关部门所采纳。长期、持续地开展安全促进工作,并覆盖到不同性别、年龄、的人员及各种环境和状况。有针对高风险人群、高风险环境,以及脆弱群体的安全措施。有记录伤害(包括以外伤害和故意伤害)发生的频率及原因的制度。有评估规章制度、项目或措施及其实施过程、变化效果的评价方法。社区积极参与地区安全有关的活动。创建出具有番禺特色的社区安全管理模式。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十二五期间,要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观,落实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使得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同步于经济增长发展的需求。要加强政策引导、资金投入和监管力度,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保证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  

本区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把安全生产任务、有关指标、重大工程项目分别纳入本部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及投资计划,统筹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建立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的综合决策机制,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要位置。  

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尊重人权、关爱生命、关注健康,坚持发展经济与注重安全并重。本区各岗位从事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员,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国家、省和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到极端重要的位置上,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抓安全生产工作怎样严格都不过分,怎么强调都不过分。要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要用铁的手腕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推进番禺现代化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本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放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来。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机制,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精干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确保编制、人员、经费、装备四落实,及时解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发展规划。  

安全生产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基本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大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合力。  

本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上一级政府要加强对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进一步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和协调机制,加强对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协调,通力合作,严格监管。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组织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组织和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要充分发挥各类安全生产协会和安全生产培训、技术咨询服务等中介机构的作用,大力提高技术服务质量,努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  

在实施好全年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的同时,针对不同时期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适时调整工作重点,把国家、省、市的各项工作要求及时落实到位。对上级下发的文件,及时传达或转发,并提出贯彻意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区政府召开由全体安委会成员、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对全区安全生产进行阶段性的工作总结,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安全生产检查等工作进行专项部属。区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区安监局每季度召开一次各镇(街)安全办主任工作会议,及时传达上级会议和文件精神,通报各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形势,检查各项任务的完成情况,研究布置近期工作,确保全区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本区各级人民政府应认真贯彻国务院及广东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关于加强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的决定,从人财物三方面加大投入,增强安全监督管理力量,增加安全监管人员、成立安全检查队,专职对辖区内的企业进行巡回检查。  

在监督管理中,开展企业安全评估评价,实现对企业安全监管的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在对部分行业安全评估评价的基础上,扩大评估评价的范围,对评估结果为好的企业,进行总结提高;一般的将督促企业按照标准改进完善;差的则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不合格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缔关闭。把评估结果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对评估结果一般的进行不定期抽查;对差的要进行经常性巡查,督促企业落实整改。  

(三)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解决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杜绝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关键是要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制度。  

本区各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危险化学品、交通(包括水上交通)、建筑、邮政、电信、旅游、特种设备、消防有关行业与领域主管部门应将安全生产纳入本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本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  

把安全生产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逐级抓好落实。认真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地区、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各项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业务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及《广东省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粤府令第80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特别要加强县乡两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依法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人要依法严格追究责任。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主持或委托分管负责人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分析研究和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要切实按照守土有责原则,督促辖内各部门、各单位切实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不断夯实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基层工作。  

在年初的全区安全工作会议中,区政府根据市级安委会下达的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控制指标,由区领导代表区政府与各镇(街)安全直接责任人签订年度安全生产、交通安全责任书。在此基础上,各镇(街)、各行业主管部门亦结合自身实际,排出工作重点,形成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自上而下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一级抓一级,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各个领导岗位。确保目标管理工作措施到位,使各镇街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稳定。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制度。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年对本区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及行业主管部门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责任制和控制目标的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和考核办法,加强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奖惩任免的重要依据。通过政府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通报考核结果,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控制目标完成较好的地区和部门予以表彰,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突破控制目标的地区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  

(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  

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区、镇级政府、企业及全社会多元化的安全生产投入机制,落实和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公益性和公共安全设施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建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的投入。  

制定和完善财政、金融、保险等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拓宽安全生产投入渠道,形成以企业投入为主、政府投入引导、金融和保险参与的多元化安全生产投融资体系,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安全生产,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加强规划和管理。本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作为其中一项专项规划。对油、气库(站)及其他重大危险品生产和仓储场所的规划布局和设置,要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标准规范。对已建成的上述场所和设施,由于城市建设的发展,已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要加强安全防范,并尽快制定计划措施,限期搬迁。  

本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计划,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财政收入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加大对安全科技研究、技术支撑体系建设、事故隐患治理、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宣传教育培训、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侦办和安全监管监察等工作的投入。同时督促企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鼓励企业大力开展技术改造,淘汰落后工艺及设备,积极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不断改善完全条件。在安排建设大型公共建设项目和企业发展扶持资金时,要把完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落实,防止出现新的安全生产欠账现象。  

建立和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要收取一定数额的安全抵押金。抵押金征收数额应与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事故发生情况挂钩,促使企业努力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管理,减少事故发生。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储存,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风险抵押金用于事故抢救和善后处理。具体征收和管理办法按国家相关规定由省安全生产监管局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实施细则。  

建立高危行业企业提取安全费用制度。每年,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3%,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储存、运输企业按不低于其销售总额的2%,建筑施工企业按不低于当年工程结算价的1%,交通运输、电力冶金企业按不低于当年销售总额的1%提取安全费用。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设施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重大危险源评价和监控以及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等费用。由企业按上述标准在税前自行提取,计入生产成本,专户储存,专项用于安全生产。具体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五)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  

建立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的机制,完善工伤社会保险制度。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按照行业危险性的差别,实行差别费率及浮动费率,严格工伤发生率和职业病危害程度考核。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设立工伤事故预防基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建立工伤保险制度与事故预防相结合机制,切实保障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相结合,对于工人的身心安全、企业的经济损失、国家的社会稳定都有积极的影响作用。  

完善工伤保险制度,探索和建立商业保险与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相结合的制约激励机制。建立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提高事故多发、职业危害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缴纳标准。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与工伤保险费用的缴纳挂钩,促使企业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要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向事故伤亡者或其家属支付赔偿金。根据省劳动保障厅同省财政厅、安全生产监管局等部门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适当提高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伤亡赔偿标准,加大督促事故赔付力度。同时,要积极研究推出新的商业保险险种,充分利用商业保险等经济手段,促使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自觉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按照不超过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实际收缴总额5%的比例提取一定比例的工伤保险资金,用于事故预防和公益性、社会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文化建设。  

(六)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格市场准入  

将安全生产纳入国家行政许可的范围,建立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开办企业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建筑、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应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对安全产品、安全设备及设施等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制度。  

区安监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实施行政许可,做到合格一家颁发一家,不得随意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和变通许可程序。要对以往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认真查找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不严格、不落实的问题,对前置审批不全,违犯法律、法规要求发放的证照,一律先行撤消,重新进行评审。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批和发证后的后续监管工作,对已领证企业不再具备取证条件的,要依法暂扣或吊销其许可证,并责令其停产整顿或依法关闭;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企业,要及时向本级政府报告,并做好督促落实工作;对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的,要严厉进行查处,依法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决不手软。  

严格高危行业市场准入的条件。在实施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中,提高高危行业市场准入标准。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的规定,实行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从严控制高危行业市场准入,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逐步淘汰工艺技术落后、资源浪费严重、安全隐患大的企业和设备。新设立的上述高危企业,必须严格按规定申请行政许可,办理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经营。对已设立的高危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不申请的,依法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危险物品建设项目及其他存在重大危险、危害因素的项目,都必须进行安全评价和论证;其初步设计文件应当有安全生产专篇,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建设项目竣工投产前,其安全设施必须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验收。未经审查同意的建设项目,不得进行施工;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审批部门不予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将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审查验收与安全评价、与安全许可证的核发结合起来。通过三同时审查验收,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不予准入;对已经开工投产,工艺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责令其进行改造;企业生产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限期整改,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实行强制性退出。坚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督促企业把安全资金投入纳入建设项目预算。在确保企业达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下,才批准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力求从源头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硬件条件先天不足的问题。  

(七)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和群众性的安全生产监督  

提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力度和广度,倡导社会化、全民化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氛围,形成从学校到企业,从学习到就业,从家庭到社会的全过程、一体化的终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体系。加强工会组织、新闻媒体、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和群众的参与和监督作用。鼓励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生产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本区各类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举措,以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社区安全文化建设为重点,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对严重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和重大事故案例进行曝光,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工会组织、社团组织以及社区基层组织要发挥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作用。  

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的力度,把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活动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各新闻媒体每年要安排落实一定的篇幅、时间,在重要版面或黄金时段进行安全生产的社会公益宣传。教育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列入国民教育计划,技工学校要开设安全生产教育基础课程,大专院校和中小学校要配备或聘用安全教育辅导员,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触电、防中毒和各类事故自救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广大学生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安全事故的能力。在全社会普及安全生产知识,积极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促进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警部门以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力度,着力提高车辆驾驶员、中小学生、运输企业主、外来工、公路沿线群众的安全意识。  

要继续大力开展安全培训,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岗位资格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和安全技能培训,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政府及部门领导、安监系统的监察员、企业负责人、注册安全主任和特种作业人员、营运汽车驾驶员等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扩大和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举办厂长(经理)安全管理培训班,注册安全主任培训班,培训人员,举办各类特种作业培训班,考核发证。通过培训不断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特种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充实区基层安全生产管理的骨干力量。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日常培训和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安全生产技术培训。进一步做好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厂级、车间、班组三级教育和轮换岗培训,做好企业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前的从业人员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八)倡导先进的安全文化  

倡导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文化素质。坚持面向基层、面对职工群众的方针,促进安全文化的繁荣。扶持、引导和发展安全文化产业,推动安全文化建设的社会化和产业化。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加强舆论阵地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周、“11.9”宣传月等活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各年度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社会氛围,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区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任务,并对各项活动的开展提出具体要求。由区安委会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本着早组织、早准备、早动手、抓落实的总体安排,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对具体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活动月期间,区属各职能部门及各镇(街)安委办应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主线,以企事业单位和广大职工为主体,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注重实效,广泛深入地开展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包括派发各类安全生产宣传品、悬挂宣传横幅、举办安全学习班、培训人员及撰写安全新闻报导等等。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等传媒的作用,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实现有效的舆论监督,宣传推广安全生产先进典型和经验,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导致事故发生的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九)加强安全生产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加强与国内安全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生产企业和政府管理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学术交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与其它区或省市间安全生产技术与合作,不断扩展新的合作渠道,全方位、多层次地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合作与交流,积极参与区域性安全科学研究合作项目。吸收国内外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与成果,充分利用国内外的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资源,加快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的步伐,提升我区安全生产总体水平。  


五、规划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政府主导和市场推进下,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力度,以重点工程的实施带动本区安全生产十二五发展规划全面实施,把规划确定的目标落到实处。  

(一)安全生产理论研究工程  

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理论研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深入研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开展安全哲学、安全经济学、安全管理学等社会科学基础理论和安全科学技术理论研究,为政府安全监管监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工程技术发展提供理论指导。  

(二)重大危险源监控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程  

建立本区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系统。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和地理信息系统(GIS),实现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网上查询。对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及时进行数据更新,实现动态监控和预警。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网络监控系统建设、数据库及软件开发等。  

全面开展重大危险源辩识、普查登记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  

全面开展安全评估,20136月底前根据国家关于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要求和重大危险源的划分标准,确定重大危险等级(即一、二、三、四级重大危险源)划分出国家、省、市、区级重大危险源  

实施中心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搬迁工程  

实施重大危险视频监控工程,逐步实现对全区所有重大危险源的视频监控。  

(三)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程  

开展应急救援技术研究,开发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辅助决策及指挥调度系统、应急通讯系统。建设本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镇(街)生产安全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企业应急救援中心。  

按照合理救灾、科学救灾的原则,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中心重点组建一批专业应急救援专家组,最终形成全区的专业应急救援专家数据库;  

按照合理布局、资源共享的原则,重点组建一批专业救援队伍,既是各类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骨干救援力量,又是各镇(街)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的救援力量;  

按照群防群治,资源共享的原则,重点组建一批应急救援设施数据库,对分散在全区各企业的、可用于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的各类大型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交通工具、爆破设备、通讯设备等救援设施进行调查建档,以备在开展抢险救灾时能及时调用。  

(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程  

建立并完善本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区、街镇、企业三级安全生产的网上管理;实现对危化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远程实时监控。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功能齐全的基础上,逐步与工商、消防、交通、建设、质监等部门实现网上资源的链接和共享,充分利用各自资源。区安全生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生产事故统计系统、安全生产政策法规检索系统、安全生产专家库系统、灾难事故应急处理系统、灾难事故应急指挥处理系统以及安全生产信息发布系统等提高政府安全生产监管水平。  

建立并完善面向全社会的安全生产信息网(外部网)。  

建立面向各职能部门、各镇(街)的业务管理系统,包括事故隐患管理系统、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系统、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系统。  

建立面向区政府决策层的安全生产信息系统。  

(五)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工程  

为满足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需要,改善监管工作环境,建设和补充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的装备水平和科技含量。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业务用房及配套设施,监管执法专用交通工具、监管监测专用设备、监管执法人员个体防护装备与必备工具、现场取证与分析演示设备、办公通讯设备等。  

(六)安全生产技术支撑建设工程  

根据国家科技兴安的战略要求,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重大危险源监控关键技术研究、重大事故调查分析技术研究等安全生产关键技术研究。重点推广一批成熟、先进、适用的安全生产技术。建立本区安全生产科技示范工程。  

建设本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中心、危险化学品安全中心、公共安全研究中心等;开发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设备设施,建立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能力。  

(七)职业卫生促进工程  

建设本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中心,配备先进齐全的职业危害检验检测装备,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现场监察提供技术支撑。建设内容包括基础设施、检测及检验仪器设备、交通工具、检测人员个体防护装备等。研究、开发、推广先进的职业危害控制技术,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等先进的管理方法,促进企业职工卫生状况的改善。  

1、加强职业危害监控。建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普查与申报系统,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加强重点行业(领域)职业危害检测基础数据库建设。到2015年,新(扩、改)建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率达到65%以上,用人单位职业危害场所申报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率达到70%以上,粉尘、高毒物品等主要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到80%以上,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告知率和警示标识设置率达到90%以上,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基本得到控制,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  

2、实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治理。开展粉尘、高毒物质危害严重行业专项治理,实施重点行业(领域)尘毒危害防治示范工程。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小水泥、小冶金、小陶瓷等企业。开展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苯、重金属等重大职业中毒隐患防治。对产生职业危害的设施、设备及作业场所进行治理。切实防范产业转移过程中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转移。  

3、强化职业危害监管。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实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引导企业优先采用职业危害防治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强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督管理,加强劳动者职业健康保护。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查处职业危害案件。  

(八)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工程  

发展安全生产社区教育、远程教育,建立本区安全专业人才教育培训基地,设立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和奖励基金,加快注册安全工程师等各类安全专业人才建设。举办各类安全生产培训班,定期对各类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