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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0-12-17 09:30:0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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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委、区政府:

       2020年,我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视察广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积极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我局职能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落实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党政“一把手”切实担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大决策亲自谋划、重点问题亲自解决、重要工作亲自推动。同时,由具有多年执法工作经验的副局长分管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具体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落实健全各项工作制度。本年度,我局起草制定了《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案件办理工作规范》,严格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同时,日常各项工作严格遵守《城管局党工委会议制度》、《城管局局务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周例会制度》、《出入境管理制度》、《考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招投标管理制度》、《办公室收发文制度》等工作制度,促进日常工作精细化、规范化。三是严格落实执法监督检查机制。坚持日常督察与专项检查相结合,以常态化考评机制促长效化管理效能。本年度,先后两次对全区16个执法队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内容包括执法任务完成情况、日常办案质量、业务学习情况、教育培训情况、办案数和结案率等。

       2.深化体制改革执法权限全面下放工作

       我局着眼城市治理新常态,积极转变管理思维,坚持从基层群众中寻求城市治理新答案,管理方式上寻找最佳契合点,努力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目标。在推动城市执法体制改革上,积极推进城市执法重心下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科学下放镇街管理职权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部署,梳理出411项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镇区和乡村治理等密切相关的执法职能,下放到镇街实施,并将将原属我局的199个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下放到各镇街,转隶至镇街综合执法办公室,充实镇街执法力量,充分落实中央“简政放权”的政策,将行政执法权下放到基层。

       3.强化镇街执法队交流轮岗工作,防范职务风险

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开展镇街执法队交流轮岗,已实施了3批次、44名干部参与的交流轮岗工作,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干部合理流动,防范职务风险和廉政风险。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严格规范依法决策程序,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公开的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遵循“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决策制定、执行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领导、管理和履职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局务会议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行政首长负责制相结合的原则依法行使职权,讨论决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的核心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高效决策水平。三是严格落实案件会审制度。调整我局案件会审小组成员和会审案件范围,案件会审小组组长由局长担任。2020年,案件会审小组共举行5次案件会审会议,会审案件187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办理。四是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制度。根据《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对经规划部门认定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违法建设,委托番禺区建筑业安全生产管理协会联系相关领域专家,并会同城乡规划、国土房管、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案情重大、复杂的还需要征求番禺区政府的意见后再确认能否认定为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五是对重大疑难执法问题充分讨论。本年度对农业项目违法消纳建筑废弃物等重大疑难问题,要求市局法规处、区司法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以及律师、基层执法队代表等进行研究讨论,得出可操作性强的结论并制定会议纪要指导镇街执法队实施。六是严格落实纠错问责机制。落实《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行力问责办法(试行)》,按照办法要求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增强责任意识、执行意识和纪律意识。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托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切实做到了执法事前信息全面公开,事中公示合法规范,行政执法结果及执法年度数据及时公布。我局16个镇街执法队全部配备了执法过程全记录设备,音像记录得到普遍运用和严格归档,实现了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坚持执法案件均在系统上线办理,确保阳光办案,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办理线上案件1981宗,审查纸质案件2135宗次,作出行政处罚(处理)案件1705宗,处罚总金额12335034.02元,作出行政许可422宗,不予行政许可12宗。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由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对我局拟作出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实施合法性审查。本年度,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中,我局的法制审核员认真把关,多方查证,成功查出某房地产公司伪造施工合同逃避无证施工处罚的行为,依法对其作出处罚,为国家追回罚款一百多万。

       二是全面开展律师驻队工作。2020年,在去年全面开展律师驻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驻队律师对重大案件的参与力度,对“WE公馆”重大违法建设案件,抽调驻队律师组成工作专班,现场驻点咨询,及时为执法队、租户提供法律意见。

        三是强化岗位公职律师团队。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我局于2018年初建立岗位公职律师团队,制定了岗位公职律师工作方案,3名岗位公职律师一直以精湛的业务能力,优质的服务水平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作出了重大贡献。

      (四)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培训工作。局领导班子带头参训学法,本年度邀请了广州市律师协会的法律专家学者为我局领导班子和全体工作人员举办了两期《民法典》培训,确保每名工作人员都学习、掌握《民法典》内容并将其应用到工作实践中。日常普法培训方面,一方面落实执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所有进入本单位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参加统一的新队员岗前培训,并考取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方得上岗执法。另一方面针对城管执法业务范围广、更新快的特定,依托“教育培训季”每月开展业务培训。2020年我局普法人员转变培训理念,送法下基层,深入16个执法队对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精心宣讲,有针对性地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二是在日常工作中强化法治意识。着力把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转变思维方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用依法行权的成果检验强化法治意识的效果。创新思路将拆除违法建设所得的700多吨废旧钢材通过司法拍卖的方式抵缴罚款175万,为违法建设罚款追缴探索了一条全新路径。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为:

       ()执法及法制队伍的专业性有待进一步加强、系统性亟需保持

        面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行使大量职权的新形势。执法干部知识结构不匹配、心理不适应等问题造成干部履职能力与城市管理履职要求之间还有一定差距,履职风险仍然存在。特别是基层执法队伍专业性、系统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涉及面广,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能力与法治政府建设新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不足,为追求行政效率,重实体轻程序情况时有发生,也是导致行政复议、诉讼败诉的主要原因。

       ()执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

        在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备案工作方面做得还不够严格;在推动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保证行政执法全程留痕、可追溯的贯彻落实还不够到位;在执法文书的使用上还存在不按照法定程序或正当程序要求步骤、顺序、时限和方式,不能及时准确制作、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在现场检查、当场处罚、强制执行、送达等易引发争议的关键环节执法文书不完整等情况。

       ()行政执法法制监督工作要进一步强化

        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基础,丰富形式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分析行政复议案件中暴露出的执法普遍性问题,并能积极有效的将问题分析运用于解决执法共性问题;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对行政诉讼暴露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吸取经验教训。能有效的举一反三,以防止同类型问题再次发生。

      (四)法制部门仍需继续配齐补强

        我局法制部门存在人员流动性较大,人员空缺较多的情况,不利于业务精研与进步,与上级的工作要求仍然存在距离,今后将继续配齐补强法制部门力量,为依法行政工作保驾护航。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任务

       2021年,我局将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 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推进我区城市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提升,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番禺城市管理力量。

       (一)有序推进行政职权改革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在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下,依法准确界定城市管理和执法的职责权限。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坚持执法人员培训、考试、考核和持证上岗制度,开展执法资格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申领执法证件。加强对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的监督检查,强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查力度。健全以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公职律师为补充、吸收驻队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

      (二)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进一步加强法制监督

       进一步坚持并加强法制机构案件核审工作,做到每个处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处罚适当。认真做好行政答复、应诉工作。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切实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登记报备工作。要及时分析我局在法治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补齐短板。

      (三)全面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大力实施队伍提质工程。进一步加强对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探索建立相对稳定的高素质的法制员队伍,加强对法制人员和公职律师的业务培训,丰富教育培训形式,加强典型案例指导,提高培训效果。探索建立体制机制和败诉案件分析制度,以司法机关对行政案件的个案处理意见为切入点,充分发挥行政应诉实践在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方面的作用,最大限度实现通过一个案件示范和引导一类行政行为的效果。

      (四)持续加强法制宣传和法制研究工作

        根据“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坚持“普法工作全局化、执法工作普法化”的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学习《民法典》,持续推进《宪法》宣传,特别要加强对城市管理领域新颁布、新修订法律法规的研究与解读,立足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能,完善机制,落实责任,突出精准普法,务求工作实效。

       专此报告。



番禺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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