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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款通知书送达公告(刘传友)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8-02 18:54:1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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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传友(身份证号码:510521********0279):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广东省查处侵害社会保险基金行为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经审查,你在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重新就业,多领取的失业保险待遇应当退回社会保险基金。我办于2022年1月21日依法向你发出《退款通知书》(番社保退字〔2022〕第045号,下称“通知书”)。由于你提供的联系地址无法有效送达到你本人签收,且无法取得你的其他联系方式,我办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通知书》。《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如你不服《通知书》的,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通知书》不停止执行。如你逾期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不履行《通知书》的,我办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公室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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