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通知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0-09-10 11:14:28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的,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注销手续”等规定,现将拟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见附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0日。相关经营者如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请与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造监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20-84722440)。

  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未到我局办理相关手续的,我局将注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特此公示。

  附件:

拟注销名单
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永转小吃店JY24401130453953曾庆宁

  



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0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