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广州市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我局本年度(记分周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就业主满意度、日常管理服务、参与基层治理、维稳综治和出租屋管理、秩序维护、消防管理六个要素组织辖内所有符合评价条件的物业小区(265个)开展年度评价,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审议以及拟评价结果公示,现将最终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公布(详见附件)。
希望评价结果为“广州市物业服务模范小区”“广州市物业服务优秀小区”和“广州市物业服务良好小区”的物业小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请参与了本年度评价活动而未获得上述评价结果的物业小区,要进一步重视评价工作,积极主动完成评价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加强自身管理,落实物业管理有关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不断提高业主满意度,推动我区物业服务质量的整体提升。
附件:番禺区2023-2024年度物业小区物业服务依法守约情况年度评价结果 (1).xls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