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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5-01-06 09:17:5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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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单位:

  近年来,番禺区认真执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招标单位依法招标意识不断增强,招标投标活动不断规范。但是近期我区出现了一些评标专家不公正、不专业,扰乱了招标投标市场的正常秩序。为规范我区建设工程评审活动,提高评标质量,打造我区公平、公正、有序的招标投标环境,现就加强我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对评标专家的管理力度,重点整治以下问题:

  (一)评标纪律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不按时参加评标;不遵守评标纪律;应当回避不回避;对其他评标专家施加不当影响;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好处提出倾向性或者排斥性的评审意见;透露评标委员会成员身份和评标项目信息;透露评标结果、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评标有关信息;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敷衍塞责随意评标;索取额外或高于标准的评标劳务费、接受报酬或者其他好处;加入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微信群、QQ群等网络群组。

  (二)评标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客观分打分错误;未按评标标准评分;评分离散度过高;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影响履约等情况,没有要求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直接否决投标;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无法进行时,没有向招标人说明情况。

  (三)评标专家管理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不规范抽取评标专家;抽取过程没有做到全程留痕、可追溯;考核不合格的评标专家未及时清退。

  二、请各评标专家警钟长鸣,约束自身行为,公正、规范地履行评标专家职责,我局将对今后依旧存在的评标专家问题进行严查,并依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0〕1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0〕1号)(详见附件1、2)等规定进行严格处理。

  三、请各招标人每月自查上一个月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项目是否存在以上问题,填报《评标专家问题自查情况表》(详见附件3)及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于2025年2月-2026年1月的每月10日之前通过OA公文交换系统或者电子邮箱(zhaobiaoban@gz.gov.cn)反馈我局(区招标办)。后期如有相关情况亦可不定期向我局报送有关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和评标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20〕1号).pdf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专家酬劳的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0〕1号).pdf

附件3:评标专家问题自查情况表.xls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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