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番禺区住建系统2020年度“质量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9-04 10:20:11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局定于今年9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建设质量强国 决胜全面小康”为主题的“质量月”活动。现将《番禺区住建系统2020年度“质量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4日

  (联系人:谢兆琼,联系电话:84899393)

  


番禺区住建系统2020年度“质量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行动,打造精品工程推动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开展“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于2020年9月组织开展2020年番禺区住建系统“质量月”系列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现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建设质量强国,决胜全面小康。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质量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启泉

  副组长:陈国桥、陈以力

  组  员:古剑辉、黄渭健、何健强、颜华顺、王毅明、张桃榕、韩海定、肖青、陈锐钊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番禺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以下简称区质监站),办公室主任由古剑辉站长兼任。

  三、活动内容

  (一)加强质量主题宣传,推动树立“质量第一”的理念。

  1.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工具和通过印发宣传资料、设置宣传专栏、张挂张贴宣传标语宣传挂图等方式,发布“质量月”活动有关安排,大力宣传活动开展的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企业重视、行业推动、社会关注”的舆论氛围。

  2.加强动员,通过组织召开“质量月”活动动员大会以及专题会议、学习研讨、专题讲座和专项检查活动等,向全区所有在建工地的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等相关责任主体介绍“质量月”活动内容安排,进行活动动员,要求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活动开展,并在“质量月”活动期间持续做好宣传工作,特别是要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对活动的关注度、认同感和参与度,同时积极开展主题培训,强化管理,促进工程质量提升。

  3.鼓励并指导有条件的工地根据本工地实际情况,自行制订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质量相关专题活动。

  (二)组织观摩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选择区内若干个工程质量管理水平较高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组织区内在建项目各参建单位负责人进行观摩交流,推广介绍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装配式施工、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优秀施工工法等先进经验做法。具体活动安排另文通知。

  (三)开展工程承发包行为专项检查,规范市场行为。

  通过对建设单位发包行为及施工单位(含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承分包行为进行检查查处,遏制施工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本次重点抽查我区近期完成招投标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四)开展混凝土生产企业专项检查,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

  重点检查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运行情况,抽查实验室和计量设备等质量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抽测水泥、砂石等混凝土原材料质量(包括氯离子含量)。

  (五)组织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重点检查:一是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落实情况;二是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情况,特别是住宅工程装饰装修质量、防水工程质量;三是混凝土工程质量,包括预拌混凝土采购、验收和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情况;四是装配式建筑质量,包括部品部件生产、运输和现场存储、安装环节质量控制情况。

  本次检查将同时开展主要建材抽检、混凝土强度及氯离子含量等工程实体质量抽查抽测。执法检查具体计划安排另文通知。

  (六)组织开展建筑业劳动技能竞赛暨擂台赛预赛。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组织区内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开展砌筑工、架子工、抹灰工、管道工和模板工等5个工种项目的劳动技能竞赛和擂台赛预赛。

  (七)举办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培训活动。

  组织对《广东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操作指南(试行)》进行宣贯,并邀请行内资深专家进行解读和培训,使工程技术人员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工程质量常见问题的防治办法。

  (八)积极参加由省、市组织的各项检查、观摩交流等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将“质量月”活动开展与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紧密结合一起,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严格落实责任,确保活动正常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质量月”活动完成后,各单位应及时进行总结,巩固活动成果。我局将通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表彰积极参与活动的单位及个人,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