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划总则
1.1 规划背景
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三农”工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办公室、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快乡村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粤建村【2018】190号),明确了县(市)域乡村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各地级以上市要将乡村规划编制列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的重点工作,加强统筹,加快推进,各县(市)全部完成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成果,并经专家评审。
根据《中共广州市委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穗字【2018】19号),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乡村建设,努力在全省乡村振兴中当好示范和表率,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超大城市乡村振兴之路。
1.2 规划范围
番禺区沙湾镇、石碁镇、南村镇、新造镇、化龙镇、石楼镇等6个镇,市桥街、沙头街、东环街、桥南街、小谷围街、大石街、洛浦街、大龙街、钟村街、石壁街等10个街道办事处,包括177个行政村。
规划范围示意图
1.3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18-2035年,近期为2018-2020年,远期至2035年。
1.4 规划依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
《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在编)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战略大纲(2017-2035年)》(在编)
《广州市番禺区村庄布点规划(2013-2020)》
《广东省县(市)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指引(试行)》(2016年)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番办发〔2018〕13号)
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番办发〔2018〕14号)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开展编制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的通知》(穗国土规划字[2018]390号)
其它相关法规、文件、规划等
2 现状概况
番禺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位于粤港澳的地理中心位置。全区总面积约512.99平方公里(数据来源于番禺区全域数字化现状图),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1948.32亿元(数据来源于2017年广州市番禺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3 规划目标
统筹协调,指引下一步村庄规划与建设工作;
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在科学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同时协调推进乡村建设;
优化村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分类引导、有序推进农村建设;
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保护村庄历史文化及自然生态资源;
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缩小城乡差距、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
4 乡村分类体系规划
4.1 乡村分类
根据《广州市村庄地区战略规划优化》,将番禺区村庄进行分类:
1、更新型村庄
规划管理体系与规划建设标准与城市建成区保持一致,实现与城市空间融合、管理一致。通过改造实现产业升级转型、提升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营造干净、整洁、平安有序的城市环境。
2、引导型村庄
引导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以打造特色商贸与制造业基地,提高市政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水平,加强村庄绿化和环境建设,实现减量提质增绿。
3、培育型村庄
乡村振兴重点区域,完善以农业为核心的现代农业体系,加强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供水、排水、电力、电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空心村改造盘活利用。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及生态控制空间,保障生态环境、粮食供给基本安全。
4.2 乡村分类指引
1、更新型村庄
核心价值 | 城市低成本生活住区与生产服务空间,为外来务工人口提供了大量的就业与居住场所,为本地村民提供了持续的经济收入来源。 |
总体要求 | 在充分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基础上,按照城市社区标准完善配套服务设施与社会保障与管理体系,通过多种方式改造建设成为传承经济活力与地域特色的新型城市社区 |
产业指引 |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严格控制耗能多、污染大、占地广、运输量大的工业、仓储业项目,通过“三旧”改造对现有旧村庄进行更新开发,积极发展服务业 |
改造模式指引 | 在满足地区历史文化保护、公共配套、低成本住房配套比例、城市社区转型要求的基础上,引入市扬机制,通过政府、市扬、集体利益协商形成因地制宜的多元改造模式。 |
配套设施指引 | 按照城市标准配套相关设施。 |
2、引导型村庄
核心价值 | 为城市空间拓展提供用地资源,为不同产业的发展提供低成本、充满活力的场所,具有一定向城市转型的条件。 |
总体要求 | 综合考虑工业化、城镇化和村庄自身发展需要,加快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在形态上保留乡村风貌,在治理上体现城市水平。 |
产业指引 | 打造高端服务业与制造业基地,通过传统产业升级改造打造特色商贸与制造业基地,近期保留村庄地区鼓励都市农业与特色休闲旅游业发展。 |
管理模式指引 | 逐步强化服务城市发展、承接城市功能外溢、满足城市消费需求能力,为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实践经验。 |
配套设施指引 | 结合城镇转型按照城市标准配套相关设施。 |
3、培育型村庄
核心价值 | 农业现代化与生态环境的保障地区、都市特色休闲旅游的提供地区、乡村田园生活保留地区,具备成为城市后花园的优势,是乡村振兴的重点区域。 |
总体要求 | 通过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现代化、旅游特色化发展打造生态-休闲-旅游复合空间,保障生态环境、粮食供给基本安全,展示岭南特色美丽乡村与田园休闲生活魅力。 |
产业指引 | 鼓励发挥自身比较优势,强化主导产业支撑,支持农业、工贸、休闲服务等专业化村庄发展。强化农特产品商贸物流、特色化种养殖等在内的现代农业与观光、休闲、度假、疗养、科普、文化、创意等在内的特色休闲旅游。 |
管理模式指引 | 以社区自治为基础,通过现代企业与管理制度改革,引入社会机构与企业等市场力量,共同建设现代化农村新型社区。 |
配套设施指引 | 重点提升中心村公共服务配套水平,发挥中心村公共服务配套对人口和产业的集聚作用,引导村庄布局从分散走向集中。重点强化教育、医疗、农业与旅游服务设施。 |
5 乡村产业发展策略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利于增强番禺区乡村创新力和竞争力,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1、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盘活农村低效用地、推动集体旧厂房升级改造
高标准推进新型城镇化,大力推动城乡融合,优化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营造宜居、宜业、宜游环境。推进村级工业园区改造试点工作。
2、用现代科学技术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贯彻落实广州市科技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政策,鼓励推荐我区企业积极申报民生科技公关计划中有关现代农业专题及农产品和农业技术专题等。
3、开展“智慧乡村”建设
(1)加大农村光网和无线通信网络建设投资力度。
(2)开展“智慧乡村”试点。
4、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
鼓励覆盖全市的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平台建设,发展“互联网+种植(养殖)”,进一步引导电商产业平台集聚发展,提升产业附加值。
5、完善乡村旅游建设、打造品牌
发展农业观光休闲旅游、历史古村体验旅游,实施“农业+文创”行动。
6 乡村用地规划
通过提高用地开发强度和整理旧村用地,进一步优化村民住宅、配套设施以及生产用地布局。规划到2020年,全区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约为59k 。新增住宅用地预测根据《广州市番禺区村庄布点规划(2013-2020)》,按照户均住宅建筑面积160平方米,11%的公建配套,容积率2.8的原则,在所在的镇街集中选址规划新增住宅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布局图
7 基础设施规划
7.1 道路交通
1、 乡村道路发展原则
(1)系统性、综合性
(2)加强城乡交通一体化,促进全域协调发展
(3)做好与上层次交通规划的密切衔接
(4)做好与村庄体系规划的协调
(5)与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相协调
2、 乡村道路建设要求
坚持“因地制宜、量力而行、节约土地、保护环境、保证质量、注重安全”的原则,逐步改善农村交通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3、 选线标准
(1)保护耕地、节约用地的;
(2)注意与沿线环境和景观的协调,保护自然生态环境和文物古迹;
(3)方便农牧民出行,服务城镇化;
(4)尽量少拆房屋、少动迁;
(5)因地制宜,结合地形、地质、水文条件选线;
(6)保持线形连续、均衡,满足行车安全需要。
7.2 市政设施
1、 供水设施
完善农村饮水安全管理机制,提高供水的安全和可靠性。完善农村供水管网建设。以现有管网为主,在现有管网基础上完善管网布局。部分村落需更换部分已老化的自来水管网。近远期结合,规划适当超前,并留有一定的弹性,以适应将来的发展变化。
2、 电力设施
乡村供电工程规划采取新建与改造相结合、远期与近期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合理的电力设施结构布局,便于实施和过渡,同时能适应远期负荷增长的需要。确定重要变电站位置、等级,控制高压走廊通道,在部分村落合理规划新增电房布点,提出供电线路改造的重点任务和要求。
3、 通信设施
到2020年,实现番禺区20户以上自然村光纤网络全覆盖。远期固定电话按规划指标取1门/户,有线电视按规划指标取1个/户计算,坚持移动网络容量按人口普及率100%、有线电视网络容量按用户普及率100%、固话容量按用户普及率100%的规划原则布局电信设施。
4、 燃气设施
大部分村庄近期仍保留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方式,对具备条件的地区推广农村燃气供应管网。远期纳入市政燃气管网,统一供应。
5、 排水设施
更新型村庄、引导型村庄和培育型村庄分别采用不同的处理方式。更新型村庄雨污分流,采用“户外化粪池+污水收集系统” 的处理方式;引导型村庄和经济基础较好、村民点密集的远郊村近期雨污分流,采用“户外化粪池 + MBR工艺”的处理方式;培育型村庄经济基础相对较差、村民点分散的村庄近期建议保留现状,采用即三级消化池+跌水充氧沟+生微生物处理沟+净化池的处理方式。
6、 环卫设施
垃圾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日产量0.8kg计。垃圾分类处理,建立市(区)、镇、村、户四级管理网络。按照相关标准设置分类密闭式垃圾箱(池)、垃圾收集点、生活垃圾转运点、农村资源回收站点、流动回收车、垃圾运输车。
厕所改造:在村民集中活动场所及居住密集区规划新增公共厕所。公共厕所的相间距离和服务半径根据地段和人口而定。
8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
8.1 规划原则
1、 自上而下,优化配置原则
2、 高效利用,资源共享原则
3、 因地制宜,特色结合原则
8.2 规划目标
至2020年,巩固提升乡村教育卫生服务水平,培育农村新型文化业态,实施城乡社会关爱工程,推进乡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高效便捷“一站式”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至2035年,全面实现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设施共享化。
8.3 乡村公共服务设施
在村级设施方面,坚持“五个一”标准完善基本公服设施。村庄规划需落实“一个不少于300平方米的公共服务站、一个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文化站、一个户外休闲文体活动广场、一个不少于10平方米宣传报刊橱窗、一批合理分布的无害化厕所”的要求。
1、 幼儿园
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推动常住人口规模4000人以上的行政村举办规范化普惠性幼儿园,常住人口规模不足4000人的行政村设立分园或联合办园。每个镇街办好1所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
2、 基础教育设施
提升乡村教育服务水平。推动区属中小学校等优质教育资源以新建校区、委托管理等多种方式向外围城区和农村地区辐射延伸。2020年底前新建、改扩建约20所农村学校。
3、 医疗卫生设施
提升乡村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建设,提升诊疗和服务质量。鼓励二、三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医联体,促进优质资源下沉。充分考虑医疗机构对城区、乡村的辐射,城乡统筹,落实城镇与乡村的医疗设施需求。
4、 文化体育设施
(1)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建于人口集中、交通便利、环境相对安静的地方,按照《广东省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建设标准》(2016—2020年)的具体标准进行建设,文化活动室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2)社区(行政村)文体活动广场
面积应在600平方米以上,含乒乓球、健身路径等体育器材设施。村庄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5平方米,逐步形成“农村5公里体育圈”。
(3)宣传橱窗或阅报栏
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应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5、 商业设施
充分考虑城区、镇区的辐射,城乡统筹安排商贸设施。完善乡村集贸市场的建设。结合实际情况,形成30分钟农村基层慢行服务圈。每个村庄至少设置一个商品零售点。
6、 社会福利设施
番禺区乡村福利设施与区、镇级福利设施统筹安排。大力支持农村互助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结合老人活动中心、村委会、文化站等村级公服设施综合布置。
9 乡村风貌规划
9.1 规划目标
针对番禺村庄地区现状风貌存在问题,结合村庄地区自然环境和历史人文资源特色,提出系统完善的风貌控制体系与具体的风貌要素设计指引,突出番禺独特的山水自然禀赋特征,显山露水,培育良好自然生态环境;提高人工环境建设水平,改善村容村貌、打造宜居环境、传承乡土文化、彰显岭南特色,塑造特色鲜明、层次丰富的乡村风貌,挖掘弘扬岭南文化,凸显地域文化魅力,把番禺建设成为岭南文化特色的现代山水宜居之地。
9.2 规划原则
生态性原则:坚持生态性原则,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应充分尊重乡村地区自然生态环境特点
乡土性原则:坚持乡土性原则,尊重地方文脉,结合民风民俗,展示地方文化与民居特色
区域统筹与多样性原则:坚持区域统筹与多样性原则,避免村庄建设五花八门相互冲突,在整体中寻求差异,形成各具特色的村庄环境
经济性原则:坚持经济性原则,在提升风貌的同时注重与村庄产业发展的结合,使风貌提升与村庄发展相得益彰
9.3 乡村建设风貌分区
参考《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中番禺区的村庄风貌分类,对番禺区乡村地区的自然、历史、经济等多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将规划范围划分为三个风貌区,并提出相应指引要求。
岭南水乡风光风貌区:整体建筑布局应顺应河流走势,建筑选址应考虑预留让水景渗透进居民点的开敞空间;重点对临河、临湖道路进行控制引导, 形成该区域的道路界面特色。
岭南田园风光风貌区:岭南田园风光风貌区居民点多分布于地势较平坦的地方,建筑布局形式相对灵活;经过大片水域和农田的道路应控制沿线建设密度,保证视野的开阔性。
城乡融合风貌区:该区域作为城市与乡村地区的过渡地带,建筑密度大,建筑布局应采用规则式布局;该区域重点对村庄商业街和村道界面的控制引导。
乡村风貌分区示意图
9.4 历史建筑集中风貌
番禺区历史建筑集中风貌指引依据《广州市村庄风貌提升和微改造设计指引》的相关规定落实。
1、 风貌保护原则
(1)真实性原则
历史文化遗存的修缮、整治应当遵循“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保护本来的真实的历史原物,保护它所遗存的全部历史信息,原地原状保护,坚持历史建筑的原真性。
(2)整体性原则
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的环境,所以也要将保护其周围的环境作为重点保护工作之一,视为一个整体形态来进行保护,这样才有可能体现出全部历史文化遗存的完整风貌。
(3)可读性原则
历史文化遗存要能让人们看到不同历史时期遗留下的遗迹,承认不同时期留下的痕迹,从中阅读完整的历史信息和演进过程,防止大片拆迁和大片重建导致风貌特色缺失。
2、 风貌指引
(1)建筑风格与色彩
强化历史建筑集中区的传统风貌韵味,协调不同区域建筑色彩的风格特色。
(2)常规材料与非常规材料
整饰材料以历史建筑文化特色为主要特点,体现传统历史建筑的风貌韵味。材质古朴厚重,烘托村庄历史风貌氛围。
(3)地面铺装
强化历史建筑集中区的传统风貌韵味,协调不同区域地面铺装的风格特色。
(4)环境设施
环境设施的风貌风格以传统特色、文化特色为主要特点,体现岭南村庄的传统韵味。
10 村庄人居环境整治
根据中共广州市番禺区委办公室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番禺区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番办发〔2018〕14号)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三年行动计划,以镇街为主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以干净整洁平安有序为目标,开展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
10.1 整治目标
2018年全面铺开。学习借鉴从化区的先行经验,全面实施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区所有村庄以“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为重点的环境整治工作。全区6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干净整洁村标准,3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
2019年基本完成。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到2019年底,全区85%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干净整洁村标准,5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
2020年巩固提升。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项工作,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到2020年底,全区100%行政村达到省定干净整洁村标准,70%以上行政村达到省定美丽宜居村标准。有条件的村庄率先创建省定特色精品村。实现农村更干净更整洁更平安更有序,主要交通干道、河流沿线连线连片建设初见成效,长效管护机制进一步健全。
10.2 整治原则
区级统筹,镇街实施。
规划引领,分类指导。
典型带动,有序推进。
农民主体,共建共享。
建管并重,长效运行。
立足富民,促进发展。
10.3 整治指引
1、村容村貌:建立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库,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开展“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
2、农房改造:需严格执行市整治农村历史违法用地的违建分类指引,坚决消灭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建房,加大对农村“两违”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
3、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按照城乡一体、设施共享、经济适用原则,编制区域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街运、区处理体系。
4、生活污水处理:按照高效耐用、简便适用原则,统筹规划、连片建设我区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采用多种方式和工艺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优先治理主要河流干流沿线村庄污水。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有条件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的优先接入城镇污水管网;不具备条件的,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
5、生态环境:连片推进村庄美化。大力推进村庄美化,加强全区乡村公园建设。实施村庄“一路、一园、一林”绿化工程,重点优化村口、主要道路沿线、水体周边的景观环境。
11 实施机制
11.1 近期行动计划
按照“生产发展、自强致富;生活幸福、便利安居;生态秀美、独具特色”的发展愿景,实施“人居环境提升工程、民生改善保障工程和特色文化传承工程”三大工程,建立近期项目库和行动计划。
人居环境提升工程:环境宜居有新改善,规划管理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建设一批具有岭南特色乡村风貌的村庄。着重做好“三站四公五网”工程。
民生改善保障工程:民生改善有新成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福利等设施配置更加均衡,基本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
特色文化传承工程:注重对特色建筑、历史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地方特色文化内涵的挖掘。
11.2 实施保障与建议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展,给予农村建设一定的政策倾斜,制定有效可行的保障制度。包括建立城乡统筹的政策保障机制、建立完善部门联动和政策集成的推进机制、建立项目审批的促进机制、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