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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番禺区锦绣香江花园新建地块一、二、三、四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听证会有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4-05-07 09:59: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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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局于2024年4月19日至4月28日对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申请的番禺区锦绣香江花园新建地块一、二、三、四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开展批前公示,并公开告知可以申请听证,目前已收到较多业主要求召开听证会的申请。为了充分听取业主意见,如还需申请听证的,请于5月8日下午6时前向我局提出(申请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yghjgk@gz.gov.cn)。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番禺区锦绣香江花园新建地块一、二、三、四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二、听证时间

  2024年5月23日(周四)下午2时30分。

  三、听证地点

  番禺区南村文化中心101会议室。

  四、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    

  听证主持人: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担任;

  听证员: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地区规划管理处各1名工作人员和番禺区分局2名工作人员组成;

  听证记录员: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1名工作人员担任。

  五、听证会参加人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

  1.设计方案审查人员(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建管规划管理科工作人员)。

  2.行政相对人(广州番禺锦江房地产有限公司)代表3名。

  3.听证业主代表10名(摇珠产生)。

  4.相关政府部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地区规划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信访处),番禺区政府、番禺区司法局、番禺区住建局、番禺区城管局、南村镇政府工作人员。

  5.相关技术单位:第三方技术审查单位(广州市城市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项目设计单位(广东新广厦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6.相关基层组织:锦绣香江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锦绣香江花园业主委员会代表。

  (二)听证业主代表产生方式

  1.鉴于已收到的听证申请对公示设计方案持明确的支持或反对观点,且两方人数均比较多,为保证听证代表的广泛性、代表性,将在符合申请听证条件的人员名单中,从两方申请人中分别以摇珠方式随机各抽取5名申请人作为听证业主代表。摇珠全程由南沙公证处公证。

  2.摇珠时间

  2024年5月9日(周四)上午10时30分。

  3.摇珠地点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番禺区大龙街亚运大道555号)。

  4.摇珠参加单位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处、地区规划管理处、政策法规处、信访处、番禺区分局)、南村镇政府、锦绣香江花园社区居委会、锦绣香江花园业主委员会、南沙公证处。

  5.摇珠确定听证业主代表后,将发出《听证通知书》,告知听证有关事项。听证业主代表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应当至少在听证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局,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1名代理人参加听证会,明确代理人的权限。(相关材料请邮寄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或发送至邮箱pyghjgk@gz.gov.cn)

  六、听证会旁听事宜

  (一)本次听证会设置20名旁听人员,分为15名业主旁听人员和5名公众旁听人员。

  (二)在听证业主代表产生后,在余下全部符合申请听证条件人员名单中以摇珠方式抽取15名业主旁听人员。

  (三)公众旁听人员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8日下午6时。报名时应该提供身份证明文件(报名材料请发送至邮箱pyghjgk@gz.gov.cn)。报名人数多于5名的,将在5月9日一并采用摇珠方式抽取公众旁听人员。

  七、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的一切活动必须服从听证主持人的指挥,陈述、发言、辩论、出入须经听证主持人准许,在听证会上不得使用谩骂和侮辱他人人格的言辞。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准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本次听证会由主办部门全程录音、录像,听证参加人未经听证主持人准许不得拍摄、录音、录像。

  (三)听证过程中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鼓掌、哄闹、大声喧哗、吸烟或者进行其他妨碍听证秩序的行为。

  (四)听证会过程手机应当关闭或者调整到振动状态。  

  (五)听证过程中旁听人员不得发言,旁听人员如对听证活动有意见的,可在听证会结束后书面向我局提出。

  (六)对违反听证纪律不听劝告的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听证主持人有权予以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要求其退出听证会。

  (七)听证会结束后,听证参加人核对听证笔录,确认无误或补正后签字或盖章。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名或盖章的,由听证会记录员将相关情况在听证笔录中予以载明。听证会内容以听证笔录记录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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