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土地开发中心:
《区土地开发中心关于报审广州市番禺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的函》(番土发函〔2021〕94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广州市番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预留规模使用方案(番禺交通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块)》已经番禺区人民政府审定。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广州市番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预留规模使用方案(番禺交通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块)》 (跨省“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请你单位在后续开发建设中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二、《广州市番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预留规模使用方案(番禺交通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块)》将广州市2019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入增加的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用于番禺交通水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地块。项目拟使用建设用地规模2.3519公顷,涉及一个地块,位于大龙街道傍江西村、傍江东村,现状为农用地1.2846公顷(均为耕地),建设用地1.0637公顷,未利用地0.003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切实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落实“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工作要求。
四、请相关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 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逐级报至国家自然资源督查广州局和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