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信访局 > 主要职能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拟订有关信访工作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处理群众和境外人士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电子邮件)和网上信访;及时、准确向区委、区政府反馈来信、来访、来电、来邮(电子邮件)和网上信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研究、分析信访动态和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承办中央、省、市和区领导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区直部门和镇、街道转送、交办、督办有关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负责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办理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四)组织开展信访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重大矛盾排查调处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处置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事件,维护区委、区政府信访秩序;协调处理基层信访部门在信访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和重要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我区群众到省(市)进京非正常上访的劝返工作。

(五)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区直部门和镇、街道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信息发布和经验交流;组织信访干部的业务培训;指导全区信访部门信息化建设。

(六)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区领导直接反映的信访事项;负责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信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