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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行政相对人确认告示(粤穗番综(沙湾)示字〔2022〕第0089号)

来源:番禺区人民政府沙湾街道办事处 发布时间:2022-04-27 09:59:31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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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我街依法调查取证,初步确定广东省紫坭糖厂物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广州市番禺区沙湾街紫坭村西安路7号紫糖自编134栋、自编135栋、自编136栋建有1幢地上4层(部分1层,部分3层)建筑物违法建设案件的行政相对人。如对我街所确定的行政相对人有异议,请其他涉案行政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于本告示发布之日起 5 日内,携带身份证明材料、情况说明书、用地及规划报建审批文件、产权证明等相关资料前往沙湾街道办事处接受询问调查,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及其他法律规定的权利。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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