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财采投〔2018〕57号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投诉人: 广东鸿升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利路57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梁振明
代理人:郭志华
联系电话:13430335162
被投诉人1: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华山路23号
联系电话:020-31134028
被投诉人2: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中心大街南28号
联系电话:020-39339097
广东穗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投诉人1)受广州大学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被投诉人2)的委托,组织实施“2018-2021年度广州大学城市政道路雨水管网清疏维护及管养项目(项目编号:GDSCFG20180411)的政府采购活动。广东鸿升建设有限公司不满意被投诉人的质疑答复,于2018年6月4日向我局提起对该项目5月22日招标文件变更内容的投诉。投诉事项如下:
1、商务评审表,高新技术企业得5分。
2、商务评审表,至2017年,纳税信用等级A级,横向比较:年限最长5分,年限次长3分;年限第三长1分;其余情况0分。
3、服务评审表,市级三防机动抢险队得8分;投标人为区级三防机动抢险队,得4分;否则0分。
投诉人认为上述招标文件变更内容有明显的倾向性,造成不公平、不公正待遇。投诉人请求上述三点内容恢复原有招标文件《商务评审表》及《服务评审表》评分内容。
我局受理投诉后,认真审阅投诉人提供的投诉相关资料,并依法调取、审阅了该项目有关材料、证据。经查,被投诉人1、2针对投诉事项,重新修改了招标文件,并于2018年6月6日依法重新发布变更公告。投诉事项在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不存在。具体如下:
投诉事项1,商务评审表,高新技术企业得5分;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将该项评分设置删除。
投诉事项2,商务评审表,至2017年,纳税信用等级A级,横向比较:年限最长5分,年限次长3分;年限第三长1分;其余情况0分; 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将该项评分设置修改为:2014年至今每获得一个“纳税信用等级A级”,得2.5分;2014年至今每获得一个“纳税信用等级B级”,得1.5分;2014年至今每获得一个“纳税信用等级C级”,得1分;此项最高10分。
投诉事项3,服务评审表,市级三防机动抢险队得8分;投标人为区级三防机动抢险队,得4分;否则0分。变更后的招标文件已将该项评分设置修改为:投标人为市级或以上三防机动抢险队,得8分;投标人为区级(县级)三防机动抢险队,得5分;投标人为镇级(街级)三防机动抢险队,得2分;否则0分。
我局认为,被投诉人于我局投诉调查期间针对投诉事项均进行了修改,并依法重新发布变更公告,投诉事项在变更后的招标文件中已不存在,也未发现招标文件变更内容有明显的倾向性造成不公平、不公正待遇的情形,投诉人将招标文件恢复原有招标文件《商务评审表》及《服务评审表》评分内容的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我局决定驳回投诉人投诉。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清河东路319号区行政办公中心主楼东903室,电话:020-84636756)或广州市财政局(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利路61号13楼,电话:020-38923332)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2018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