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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郭东旗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7-01-16 02:08:4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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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人社〔2017〕5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有关单位:

经1月11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郭东旗同志任钟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剑岚同志任区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建强同志任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聘期至2019年12月),免去其番禺疗养院副院长职务;

戴永祥同志任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免去其试任的广州市禺山高级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宋明才同志区中心医院副院长职务。

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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