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 由: 近年来,随着我区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各种类型的住宅小区大量涌现。仅以地处番禺北大门的洛浦街为例,这里就集中了洛溪新城、丽江花园、珠江花园、广州碧桂园、广州奥林匹克花园、海龙湾等众多楼盘,成为名副其实的“广州南部花园”。这些住宅小区在带来旺盛人气的同时,也带来了严峻的管理问题。其中,如何加强和规范对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管理,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热点问题。 当前众多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业主维权意识日渐增强的必然结果,也是住宅小区实现自治管理的必由之路。但是,由于相当一部分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管理认识不足,随意而为,自行其是,法律意识淡薄,加之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导致一些住宅小区出现多个业主委员会,相互对立,甚至人为制造事端,直接影响到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生活的安定。因此,本人建议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登记备案工作的管理力度。 办 法: 一、大力宣传《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79号令)和《业主大会规程》(建住房[2003]131号)等有关政策法规,使业主委员会的登记管理规定深入人心; 二、加强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管力度; 三、任何业主委员会均须经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同意后才能正式成立,且每个小区只能有1个合法的业主委员会; 四、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将业主大会的成立情况、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及业主委员会委员名单等材料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备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