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政协番禺区委员会第十四届五次会议第68号提案的答复
陈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星海青少年宫内新建番禺区儿童剧院的建议》(第68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市规划和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区财政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11月10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 您提出将我区的儿童剧院建设纳入我区的“十四五”规划,改善我区文化艺术教育硬件的同时提升文化艺术教育软实力。该建议对完善儿童文艺活动设施、丰富儿童课余生活,提高艺术修养具有重要意义。但近年来我区财政压力较大,需优先保障基础民生事项。对儿童剧院建设,我区暂无法纳入“十四五”规划,但我区将结合财政状况和土规、控规情况,综合考虑该项目。
二、您建议选址拟定在星海青少年宫星韵楼的东侧(体育公园对面,现青少年宫小剧场的旁边),该地块在现行控规中主要控制为社会停车场和城市道路用地。经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核查,该地块在《广州市番禺综合发展功能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3-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主要为林地和少部分城乡建设用地,若在此地块建设儿童剧院,需先行开展土规调整和控规调整。目前我区建设用地规模紧缺,项目地块申请建设用地规模存在一定的困难,暂时没有建设条件。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