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
王锦荣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激活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第75号)提案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财政局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你们于7月29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区财政局会办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社会组织已成为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主体。近年来,区委区政府结合我区社会组织实际,多措并举推动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全区社会组织发展态势良好,在社区服务、公益慈善、就业培训、脱贫攻坚等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完善政策机制,激发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活力
一是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出台多个工作措施政策:2019年出台《番禺区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方案》,对我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起了极大推动作用。2020年出台全省首个指导社区基金发展规范性文件——《关于大力推动社区基金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通过培育发展社区基金,巩固五社联动成果,推动社区(村)基层公益事业发展,使多元社会主体在这个社会治理共同体中既良性互动,又各尽其能、各展其长,从而最大程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形成社会治理整体合力。
二是建立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除了对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进行评审外,加大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双重管理责任,初步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是进一步梳理涉民政业务领域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科室,对直接登记范围(即: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继续实行双重管理体制。
二、梳理职能事项,加快政府职能转移的步伐
2014年,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广州市财政局贯彻广东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根据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和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通过竞争择优的方式选择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2015年,广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的通知(穗财行〔2015〕187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增加到涵盖市政府承担的基本公共服务、社会事务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和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务5大类服务共计323个项目,《目录》体系清晰、直观,为提高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项目透明度,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参与社会管理提供了良好的指引与保障。2020年,财政部印发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是对原暂行办法的全面升级,概念更加准确、主体更加明确、原则更加清晰,制度建构更加合理规范。
三、加大培育力度,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的能力
(一)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基金。我区各镇街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利用党联系群众的先进工作方法,结合实际发动成立社区基金。截至10月底,全区共成立社区基金160个,其中桥南街、钟村街、东环街、小谷围街、石壁街、大龙街、沙湾镇、南村镇、洛浦街、沙头街等10个镇街实现社区基金全覆盖,共募集资金800万元,超额完成市民政局“到2020年底,每个区不少于10个社区基金”的建设任务,今年底前将实现全区社区基金全覆盖。
(二)创建培育发展孵化基地。为充分发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用,在区级层面,区政府拨款373万元,建设面积2300平方米的区级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和党建基地,对社会组织提供全面扶持,目前,孵化出壳的16家社会组织已全部实现正常运营。并已吸纳36家优秀社区城乡服务类社会组织入驻,在项目运作、日常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对入驻的社会组织进行“陪伴式”帮扶指导。在镇街层面,目前,全区逐步建成区、镇(街)、村(居)三级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7个,总面积逾17560平方米,入驻社会组织174家。
(三)落实财政专项资金扶持。在《广州市番禺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资助资金框架下,发挥财政资金对社会组织的培育促进作用,自2014年开始每年区财政安排200万元作为我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用于资助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公益服务项目,以及奖励评估为3A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今年以来,专项资金共资助51个社会组织项目,项目范围涵盖心理健康、行业服务、公益慈善、教育卫生、体育文化、党建等社会治理领域。积极推动司法、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加强相关领域社区社会组织建设。为支持我区社区社会组织发展,2020年区财政共安排了332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除了上述的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外,还包括社会组织发展中心运营管理费100万元、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7万元以及社会组织审计工作25万元。
(四)以“五社联动”为抓手,推动社会组织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番禺区重视各类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积极探索“五社联动”(社区居委、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企业、社区基金)工作模式,在“五社联动”公益生态圈建设项目的统筹下,让社会组织有序参与到社区治理中来,持续为社区治理提供有效的支持。探索社区基金运作“微创投”新机制,针对社区居民需求,设立积蓄资金池,建立项目清单,用“小杠杆”原理撬动社会“大生态”资源,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如,区社联会联动南村镇、桥南街、市桥街社区社联会筹措社区基金115万元开展社区微创投,征集项目申请共112份,立项项目共71个,截至今年9月共开展196场活动,涉及党建活动、垃圾分类、心理健康、智能养老、特色社区、教育培训等多个服务领域,吸引专业社工机构、社区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实现社区需求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社区群众、参与社区治理、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作用。目前,全区16个镇街社区社联会,275个“五社联动”村居委员会,孵化1825个社区社会组织,撬动983家社区企业,成立社区基金筹款超2000万元,资助社区服务项目57个,举办活动4553场,解决社区问题2689个,服务了29万人次,有力推动了广大社区群众参与社区建设和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提升了社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打造出基层社会治理的“番禺模式”。
四、下一步计划
(一)严格实行双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压实业务主管单位的7项责任,协调行业管理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合力提升监管能力水平;加强部门协作,进一步完善和拓展信息宣传平台,对我区社会组织涌现出的先进人物、优秀组织、品牌项目进行重点报道,提升社会公众对社会组织的认可度和美誉度,共同推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二)建立健全动态管理机制,优化财政支出。抓好《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清单的调整优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由各预算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目录》提出意见,区财政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和政府职能的发展变化,适时进行《目录》动态调整。进一步发挥好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的功能和作用,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力度,支持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社区公共服务。
(三)依托枢纽型社会组织,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重视区社联会、镇街社区社联会及“五社联动”工作委员会这三种枢纽组织,运用好“五社联动”工作平台,加快培育一批独立公正、行为规范、运作有序、公信力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社会组织,重点培育和优先发展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统筹利用现有公共服务设施,以适当方式为社会组织开展服务创造必要条件,大力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活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中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购买民生保障、社会治理、行业管理等公共服务项目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向社会组织购买。
感谢你们对我区“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民政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