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番禺区政府办文件

印发番禺区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政府 发布时间:2011-07-10 23:54:29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广州大学城管委会、广州南站地区管委会,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方案》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番禺区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决定》( 穗字〔2011〕8号), 做好市级下放事权的对接工作,根据 中共广州市委办公厅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实施意见》( 穗办〔2011〕5号)和广州市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简政强区(县级市)事权改革的工作方案》, 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为 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按照广州市委、市政府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工作的统一部署和“一个政府、多个环节”的行政管理理念,认真做好下放事权承接工作,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着力 形成以政府为面向公众提供服务的主体,政府各部门快速联动运作,对公众提供整体化公共服务的新型行政工作机制, 加快建设服务政府、法治政府、效能政府和廉洁政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做好下放事权承接工作的顺利过渡 尽快建立与管理体制调整相适应的工作机制,确保市级下放的事权“接得住、干得好”, 充分释放发展潜力,促进我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三、主要内容
(一)梳理下放事权,制定相关办事标准、办事流程
各下放事权的实施主体主动与市政府部门沟通、配合,做好事权下放的衔接工作,尽快梳理各事权涉及的具体行政、服务事项数量、类别、法律法规依据、 申请对象、办事标准、 所需材料和材料要求、示范格式、自由裁量幅度、办事流程、法定办事时限、 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同时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增强办事透明度,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尽快形成程序最简、时限最短、效率最高的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发挥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的积极作用,满足办事群众的需求。结合梳理情况填写《广州市简政强区下放事项报表》,报区政务办列入区“一站式”网上行政许可服务系统中迅速开发,确保工作的延续性。
(二)完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组织架构,落实更多下放的事项对镇(街)的下放或授权,提高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各下放事权的实施主体和各有关单位,要根据“下放的事权原则上全部进入区审批服务中心办理”的要求,尽快拟定下放镇(街)办理的事权目录,报区政务办备案。各镇(街)也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提出承接要求,逐步扩大镇(街)政务中心窗口的工作范围。要进一步推进 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合理、行为规范、机制健全、运转协调、廉洁高效的区、镇二级便民利民政务服务工作体系。要赋予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向公众直接提供政务服务的合法地位,街(镇)政务服务中心 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在镇(街)党(工)委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区政务办的业务指导。 各事权下放实施主体要加强与区政务办和各镇(街)的联系,制定工作规范,服务标准和考核办法,尽最大可能将市级下放到我区的事权以及区原有的事权通过合理的方式下沉到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并将镇(街)政务服务中心对口部门的窗口视作部门窗口的延伸,对外提供更为便捷的“一站式”服务。
(三)加快市、区、镇(街)电子政务服务大平台的建设,构建一体化运行的网络操作平台
以目前正在进行的“一站式”网上行政许可服务系统的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 完善区行政审批系统及区政府门户网站的服务功能,建立纵向和横向合理链接的网络系统,实行信息共享和办公自动化,并实现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与市政务服务审批系统之间、区网上办事系统与区各审批部门之间、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与镇(街)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之间、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与区电子监察系统之间的有效对接, 下放事权电子化运作提供电子技术和网络支持 在整合行政审批、服务资源的基础上,实现资源共享,通过 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和相关单位之间协同联网和行政审批、服务全过程网上运行,确保绝大部分的下放事权按照“一门受理、联合(并联)审批、统一收费、限时办结”的模式开展工作,实现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直接为社会公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的服务
(四) 推进“两集中,三到位”改革,以企业开业和建设工程项目的审批为重点, 推行“联合审批”和“并联审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行政许可需要行政机关内设的多个机构办理的,该行政机关应当确定一个机构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规定和《 印发关于改善番禺区政务服务环境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番府〔2009〕129号)以及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的要求,探索加大对“两集中,三到位”(两集中:将分散在几个科室的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成立行政审批科室,整体进入区审批服务中心;三到位:职能到位、人员到位和授权到位)改革的力度,进驻区审批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统一使用行政审批专用章,作为其受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唯一印章, 进一步整合行政管理资源,压缩审批时限。 探索“联合审批”的工作机制,制定 《番禺区 企业开业和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实施方案》, 把基本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审查、初步设计联合会审等事项纳入区审批服务中心,统一收件、统一会审、统一办理 ,与下放事权中涉及的企业开业审批和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及验收等实行“联合审批”、“并联审批”。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受理转告途径,申请材料提交互认,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审批业务的方式等作出规范, 解决审批程序繁琐、重复提交材料等问题。
(五)升级电子监察系统,丰富电子监察内容
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功能,充分发挥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工作的实时监控、预警纠错和绩效评估作用,重点监督不予受理、中途退件,办件不录入、无一次性告知、办件假办结等现象,从机制上保证下放事权的规范运作,遏制在事权下放承接工作中可能滋生的腐败行为。 坚持依法办事,把行政审批和其他管理活动中涉及的踏勘现场、听证等环节纳入 电子监察范围。下放事权依法需要踏勘现场的,由事权实施主体牵头,与办理该事项有关的单位实行 联合踏勘,区监察局、区政务办必要时派员参与,并将踏勘现场的记录材料(包括现场勘验图、受理凭证、审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等)纳入区行政审批系统管理,作为办理依据。依法需要听证的,听证材料(听证申请书等)必须录入区行政审批系统。
(六)创新用人制度,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
配强承接工作力量,根据承担下放事权的工作任务,拟定完成承接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计划,报区政府统筹解决。进一步研究修订我区现行的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优化事权承接单位的人力资源配置,确保事权下放后“接得住,干得好”。
(七)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评议考核机制,规范问责程序
根据下放事权的行政执法要求,完善下放事权委托执法的手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对下放事权运作情况的评估机制,及时掌握下放事权的运行效果。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追究。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对全区所有政务服务窗口统一安装评价系统,统一配发评价器,并与区监察系统和区行政审批服务系统联网。制定下放事权工作的评议考核办法和考核评价指标,强化考核指标对简政放权改革的导向作用。各事权实施主体以及有关单位要 制定和完善行政审批、行政服务工作规程、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专用章管理、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行政审批、行政服务责任追究等配套制度,确保下放事权的行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四、组织领导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保障下放事权对接工作的妥善实施,区政府决定成立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领导小组。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充实人员力量,指定一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具体业务的实施
(二)责任分工
区监察局: 负责升级区电子监察系统, 监察“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的工作进度,研究和探索“两集中,三到位”改革后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进入审批服务中心和实行网上办理的下放事权全过程实施效能监察,重点监督事权实施的公开程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严肃查处事权实施过程中不公开、不作为或乱作为等违法违纪行为,确保下放事权不被滥用。
区财政局:根据下放事权研究提出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和经费划转的办法,研究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完善市、区财政分配体制的意见,使我区的财力与所承担的事权相匹配。
区编办:拟定 推进“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的总体工作方案,指导、协调“两集中,三到位”的改革;审定各单位根据本方案提交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业务机构的工作方案,负责界定承接各下放事权的具体工作机构,依法调整各事权下放实施主体以及相关单位内设机构的职责划转;明确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的机构性质、职能和人员编制。
区法制办:协助界定承接各下放事权的具体工作机构,指导承接机构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拟定对下放事权的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协助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完善行政执法手续; 协助区政务办对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以及相关单位制定的 办事标准、办事流程等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完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工作,促使相关单位依法办事。
区政务办:牵头负责推进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统筹规划全区行政审批信息网络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统一互联的行政审批、服务平台建设,配合区监察局 升级电子监察系统;牵头推进市、区、镇(街)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升级“一站式”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和磋商机制; 完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工作,根据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以及相关单位提供的《广州市简政强区下放事项报表》,梳理电子业务流程,纳入区“一站式”网上行政许可服务系统中开发受理及审批,将下放事权尽可能实现网上办理;草拟 《番禺区企业开业及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建立全区统一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会同区监察局起草承接下放事权工作的评议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指标,报区政府审批; 协助区编办推进“两集中,三到位”改革
各下放事权实施主体 :主动与市政府部门沟通、配合,做好事权下放的衔接工作,确保工作的延续性;梳理下放事权,制定相关办事标准、办事流程等;为电子政务提供合法、准确的政务数据资源;按照区编办拟定的 “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工作方案,拟定本单位的 “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方案;拟定下放镇(街)办理的事权目录,报区政务办备案;根据本单位承担下放事权的工作任务,拟定完成承接工作所需要的人、财、物计划,报区政府统筹解决。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推进 镇(街)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梳理本级事权行政便民服务事项,制定相关办事标准、办事流程,提出下沉事权的工作方案,提出设立本镇(街)政务服务中心的工作机构方案报区编办审定
其他相关单位:配合区法制办和区政务办对全区第四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保留的行政审批和备案事项,特别是与市级下放事权有关的事项 完成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工作;按照区编办拟定的 “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总体工作方案,拟定本单位的 “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方案;拟定下放镇(街)办理的事权目录,报区政务办备案。
五、时间安排
贯彻落实简政强区事权改革的工作要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具体按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 阶段(2011年4月15日—5月31日,已完成)
主动与市政府部门沟通、配合,做好事权下放的衔接工作。界定我区承接各下放事权的具体工作机构,明确相关事权的工作性质、包含具体事项的数量、行政行为类别、法律法规依据、 申请对象、所需材料和材料要求、示范格式、办事标准、 自由裁量的幅度、办事流程、法定时限、 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等,填写《广州市简政强区下放事项报表》。《广州市简政强区下放事项报表》、 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业务的工作方案、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方案、电子监察系统升级方案等要在 5月20日前报送相关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1年6月1日—7月10日)
草拟 《番禺区企业开业和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实施办法》,区政务办会同区监察局起草承接下放事权工作的评议考核办法,制定考核评价指标,报区政府审批。拟定对下放事权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手续。拟定“两集中,三到位”改革的总体工作方案,启动“两集中,三到位”改革。构建完成市、区、镇(街)一体化运行的网络操作平台,完成行政审批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调试完成各项业务流程。下放事权原则上进入区审批服务中心办理。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1年7月11日—7月20日)
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区监察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编办、区法制办等单位对下放事权的承接工作进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机构、人员、职能职责、项目、授权落实情况、相关制度建设情况。
区监察局负责对下放事权承接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简政强区事权改革工作的认识
简政强区事权改革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重要举措。有关单位一定要切实加强领导,强化改革责任意识,把承接下放事权作为今年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集中精力抓紧抓好。 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深督促、勤指导、严审核,确保改革任务圆满完成
(二) 强化协调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措施
简政强区事权下放承接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 协调 指导, 及时掌握事权下放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适时组织开展调研督查,确保事权下放承接工作有序开展、运作顺利。有关责任单位的“ 一把手”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指导每个环节的工作,并按照总体要求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行为。 各镇(街)政务服务中心 对于新承接的管理权限和服务事项要大力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和企业等服务对象就近、方便办事。
(三)严肃组织纪律
区监察部门要适时组织检查组,对各镇(街)、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和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贯彻落实广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不够坚决,对应接而不接的、承接不彻底的,要通过约谈、通报批评等形式及时给予纠正;对名义上承接实际上不执行的、没有建立相关责任制度导致下放事权行使走样甚至乱审批、乱行使的人和事,要从严查处,严肃问责,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事权下放承接工作规范运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