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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印发《番禺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强化规范性文件全周期管理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12-22 16:20:0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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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性文件是各级政府、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为严格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公布、评估、清理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和要求,不断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12月19日,区政府印发《番禺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通过制作发布动画视频的方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让市民群众加深对该政策文件的理解和认识。

  《办法》提出: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统筹规划,按年度申报调整规范性文件项目并纳入番禺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年度项目库统一管理。二是细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程序,明确制定规范性文件应履行调研论证、征求部门意见、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反馈意见处理、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部门办公会议审议、合法性审查等程序。三是强化起草单位内设法制工作机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对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涉及重大问题的合法性进行全过程的审核把关。四是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复审制度,同时新增规范性文件的英语翻译要求,助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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