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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关于2024年度番禺区民办学校年检情况的通报

来源:番禺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5-07-21 17:52: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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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教策〔2007〕46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番禺区教育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全区范围内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年度检查。

  根据民办学校提供的自查报告、年检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从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办学条件、组织管理、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工作、保教工作、证件有效性等方面,全面检查了各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安全办学等情况,经自查、现场检查及整改后复查、讨论研究等程序,作出年检结论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

  2024年度番禺区共359家民办学校(含中小学36家、幼儿园151家、培训机构172家)参加年检,其中确定为“合格”的中小学36家、幼儿园125家、培训机构127家;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幼儿园25家、培训机构24家;确定为“不合格”的幼儿园1家、培训机构3家。

学校类型

参与年检

数量

年检情况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不予年检

民办中小学校

36

36

0

0

0

民办幼儿园

151

125

25

1

0

培训机构

172

127

24

3

18

合计

359

288

49

4

18

  二、存在问题

  (一)本次年检中民办中小学校均评定为“合格”,无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学校。部分民办中小学存在以下问题:

  1.缺少法人述职报告,学校班子会议记录不够完善,党建资料整理需进一步规范;

  2.师资力量配备不足,团队建设有待完善,缺乏完整的组织架构,学生行为习惯养成教育有待加强。

  (二)本次年检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存在问题:

  1.幼儿园办学行为欠规范,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2.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覆盖度不足,教育教学实效性需强化;

  3.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台账不清晰。

  (三)本次年检中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问题:

  1.未能按年检指标体系提供对应资料;

  2.财务管理不规范;

  3.日常管理欠规范;

  4.现场培训内容与办学许可证登记不符;

  5.不按要求准时提交年检材料,逾期未参加年检。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教规字〔2024〕3号)等对“年检结论的运用”有关规定,年检结论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奖励资助、招生计划安排、行政处罚等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年检结果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并继续加强对各民办学校的管理监督。

  附件1:番禺区2024年度民办中小学年检结论.docx

       附件2:番禺区2024年度民办幼儿园年检结论.docx

       附件3:番禺区2024年度培训机构年检结论.docx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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