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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名家计划”申报指南

来源:番禺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2-09-02 19:37:00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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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发布依据

  《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番人才领字〔2021〕1号)

  《关于大力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加快建设新时代人才强区的实施细则》(番人才发〔2022〕3号,以下称细则)

  二、适用范围

  实施期内每两年在番禺区产业发展、乡村振兴、文化艺术、基础教育、公共卫生、粤菜文化、社会工作、社会科学(含党校教育)等领域,评选10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在番禺区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金融机构等法人单位在番禺区设立的区级以上分公司(分行)、专营机构等地区总部。申报单位应诚信守法经营,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已退休人员及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行业协会为申报单位。

  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名家计划”入选者须在番禺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满1年以上(即2021年8月31日前入职申报单位),长期扎根一线,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为所从事领域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艺术人士、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人才,原则上申报时年龄不超过75 周岁,须在番禺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实现重大生产技术突破,促进技术成果转化,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提升效益等方面成效显著。

  (二)在农业技术创新、农业产品生产、带动农民致富、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在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事业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教书育人等方面成效显著,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在文化传承、体育竞技、粤菜发展及创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行业公认的特色技艺、社会效益和影响较大,获得市级以上行业学会、协会组织评选的技术能手。

  (五)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并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六)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调解等社会工作领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服务对象提供专业服务,促进社会和谐方面成效显著。在基层自治组织、对应行业组织及机构全职工作的纳入申报范围。

  (七)在宣传思想、文化艺术、社会科学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宣传教育、传承传播方面成果突出。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申报本专项可不受社会保险缴纳限制:

  (一)已离退休,且在番禺区工作10年以上(按社会保险缴纳年限计算);

  (二)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三)政治热情高,工作经验丰富;

  (四)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曾因技艺精湛而接受官方媒体采访并获正面宣传报道,在行业内或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

  2. 在学术期刊、行业期刊等刊物上发表过所属领域的论文、报告、评论等文章。

  3. 凭借相关专利,取得知识产权类证书,并在企业或行业内推广应用,对技艺改进、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发明制造等发挥重要作用。

  4. 成立个人工作室,具有一定的绝技绝活,并总结出独特的技艺。

  5. 在大赛和人才选拔中成绩突出,曾获得区级以上大赛前三名或区级人才荣誉称号。

  6. 享受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发放的特殊津贴。

  7. 被区级以上政府机构、行业协会、行业组织聘任为相关职业技能领域的行业专家。

  四、相关待遇

  对经评审认定的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给予以下扶持:

  (一)荣誉称号。授予“番禺特贴专家”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管理期2年。

  (二)生活津贴。对入选者给予5万元生活津贴,分两年等额发放。

  五、申报材料

  (一)《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名家计划”申报书》。

  (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外文证明材料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下同),一般应包括:

  1.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

  2.申报人与申报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创办企业证明材料(退休及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供);

  3.申报年度个人缴纳社保、个税证明材料(退休人员须提供在番禺区10年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申报人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业绩、传帮带、获奖情况及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和创新技术成果的证明材料(包括图片、视频等形式)。

  六、申报流程

  (一)单位注册登记。单位经办人登陆“广州市番禺区人才生态30条政策申报系统”(http://b.pyrc.com.cn/pyrsj/),在线填写上传《法人单位用户申请单》,完成单位注册登记。每个申报年度,均需对单位信息作统一更新维护。

  (二)个人申报。个人注册账号并选择所在单位,在线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若为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材料可以gif、jpg、pdf、doc等格式上传;材料为文字正向,不可颠倒,且清晰可辨。

  (三)审核。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提交至区人社局审核,对需修正或补充的,逐层退回由申报人进行修改。审核通过后,申报人须在线生成申报书,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

  (四)评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评审,确定拟入选人才名单。

  (公示。向社会公示拟入选者名单,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入选者按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拨付。向入选者颁发证书并按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七、申报时间

  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0月9日24时,届时将关闭申报系统。

  八、有关说明

  (一)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名家计划”管理期为2年,自确定入选资格之日起计算。

  (二)管理期内的入选者不得申报本细则各专项。

  (三)在职的入选者在管理期内原则上不得转换工作单位,确需在番禺区内单位间调动的,经本人申请、区人社局部门审核同意并报区委人才办备案,可继续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四)申报人和申报单位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经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已经获得补贴的,对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撤销荣誉称号,收回荣誉证书,并记入不良诚信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或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政府特殊津贴“名家计划”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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