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科技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多部门相继颁发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有关设置标准、审批工作等政策文件。请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认真阅读相关政策文件,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番禺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鼓励校外培训领域采用先学后付收费模式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教监管函〔2023〕8号) .docx
附件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系列问题的通知(二).doc
附件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解决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工作系列问题的通知(一).doc
附件4: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5:广东省体育局、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6: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7:广州市番禺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服务指南.doc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