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气象局 > 内设机构

  区气象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气象事业发展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和指导实施;负责气象管理和政策法规等各项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文秘、保密、政务公开、目标管理、综合档案、信访、后勤管理、气象宣传、人事、财务等工作;负责本局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工青妇和计生等工作。

  (二)观测预报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业务管理及公共气象服务。负责天气监测、气象预报和气象服务的管理;负责气象监测、信息网络的管理;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的气象探测环境;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城市规划编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大型工程建设、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三)防雷管理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矿区、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以及雷电风险高且没有防雷标准规范、需要进行特殊论证的大型项目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的行政许可;负责安全生产防雷专项工作的执法监督检查、雷电灾害调查及事故鉴定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科(加挂应急减灾科牌子)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负责发布区政府审批同意的各类突发事件预警信息,负责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等;承担预警信息发布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保障信息畅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应急减灾管理工作;承担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根据市气象局的委托,负责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系留气球活动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工作,对有关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负责气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组织本区气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