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李柏茂诊所经营者李**(李柏茂诊所)等6个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的公示
根据相关卫生法律法规和《广州市卫生健康委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规定,我局于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对广州市番禺区大龙李柏茂诊所经营者李**(李柏茂诊所)等6个单位或者个人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公示名单(2024年9月10日至2024年9月12日).xlsx
广州市番禺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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