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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广州市番禺区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来源: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5-04-01 14:57:55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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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合《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将公开举行《广州市番禺区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听证会,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内容

  本次听证会主要通过对《广州市番禺区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听证,以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我区集体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听证会时间: 2025年5月8日下午3:30-6:00

  (二)听证会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兴路18号801会议室

  三、听证会代表的选取

  (一)听证会代表选取范围和条件

  1.区相关部门代表,包括中共广州市番禺区监察委员会、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广州市番禺区审计局、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广州市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广州市番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广州市番禺区城市更新局等;

  2.各镇(街道)选派代表;

  3.村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

  4.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熟悉番禺区集体农用地相关情况,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

  5.社会代表,凡在本区居住或者工作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6.听证会代表一旦确认,应当亲自参加听证。

  (二)听证会代表人数

  听证会代表的产生由申请参加听证会人员中选取,代表总人数不超过30人。

  四、听证申请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须提交书面听证申请书、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其中申请人是公民的,应填写《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填写《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详见附件2)。

  (二)报名时间: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1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市桥街东兴路 18号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

  (四)本次听证不受理电话、邮件、电子邮件等其他形式的申请。


  附件:1.公民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2.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表.docx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办公室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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