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强我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拟出台《番禺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期为2024年7月3日至2024年7月12日。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py_fzb@163.com;
二、邮寄地址:广州市番禺区捷进中路9号3座(邮编511400),联系电话:020-84636031,联系人:王小姐。
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请说明具体的理由和依据,并提供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以便进一步联系和沟通。
附件:番禺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广州市番禺区司法局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