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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保密、应急管理等工作。统筹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承担信息、安全生产、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依法行政、依法治区、创文、爱卫、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统筹起草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等重要文稿。

  (二)产业与政策法规科。统筹现代产业体系规划,落实开展本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产业与科技创新合作交流。组织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产业布局一体化规划相关工作。牵头推进广州南站商务区产业促进建设工作。推进重大产业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负责牵头开展全区科技、工业、内外贸、信息产业等领域运行分析监测工作。

  (三)科技规划科(区科技企业上市培育促进中心)。拟订全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科技与金融结合、产学研结合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科技创新重大平台和项目规划建设。负责编制全区科技经费预决算。统筹全区重点科技专项、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攻关的组织指导和资金保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统筹管理上级和区级科技计划项目。负责全区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协调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拟定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和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科技企业融资工作,培育、扶持科技企业上市。承担区科技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科技发展科。拟订全区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进企业创新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创新平台、科技园区、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孵化育成体系建设扶持政策。拟订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拟订科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科普工作。负责全区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统筹实施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承担区科技产业园区联盟秘书处日常工作。

  (五)工业科。拟订工业产业阶段性工作计划。组织推进重点、特色产业园区建设。负责企业申报国家、省、市技术改造等专项资金项目的受理、呈报工作,促进工业投资。协调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项目建设,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负责企业节能监督管理和清洁生产促进工作,整顿淘汰落后产能等相关工作。负责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促进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船舶建造(含修造)、成品油行业安全监督管理。承担法律法规授权的电力行政管理职责,负责辖区供电与用电监督管理工作。

  (六)口岸科(区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区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综合管理、协调。推进口岸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口岸查验通关改革和文明口岸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国外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外贸易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开拓国际市场,培育发展外贸新业态。推动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化经营。负责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管理工作。负责进出口公平贸易协调工作。

  (七)外资科。拟订利用外资的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利用外资的政策研究和数据统计分析。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受上级部门委托负责办理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等有关事项的备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工作。配合上级部门,联系、协调有关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

  (八)投资促进科。负责指导、协调番禺区投资促进工作。研究分析国内外和区域投资动态。跟进重大产业项目的洽谈、评估、引进等相关工作。收集汇总重大项目信息,协调解决重大在谈项目问题。参与制定招商引资准入、扶持、奖励、考核等政策。参与境内外知名机构的投资促进战略合作,开展对外经济贸易合作与交流。

  (九)中小企业科。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有关中小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等有关问题。推动建立政府与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沟通渠道。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十)信息产业科(广州市番禺区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区信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信息产业运行分析、监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边缘计算等信息产业发展应用,引导信息产业集聚发展。推进信息产业重大示范项目实施和产业基地、服务平台建设。组织辖区空中电磁波监测和无线电台(站)设备检测,查处无线电干扰和违法行为。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理工作。

  (十一)商贸发展科(经济技术协作科)。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全区国内贸易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国内贸易运行情况监测分析。协调推进商贸聚集区、特色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等的规划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专业批发市场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推进专业批发市场转型升级。推进城乡商业网点建设,培育完善城乡流通体系。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指导、协调餐饮业和服务行业开展等级评定。促进服务业的规范协调发展、品牌培育和市场推广。按照权限对汽车流通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盐业、再生资源回收的监督管理。按照权限受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备案。统筹实施全区对外经济协作工作,落实省市对广佛同城、粤港澳大湾区及国内友好城市之间的经济技术方面的协作。

  (十二)人事科。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下属单位的党建、纪检监察、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社保、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公务员和指导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的录用、培训、考核、奖惩、任免、调配等工作。负责因公(私)出国(境)的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综治维稳、信访工作。负责指导下属单位分类改革、企业转制及处理相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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