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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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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负责文电、机要、保密、档案、督办、会务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提案建议、信访等工作;组织开展“三农”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审核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农政策建议;综合反映和分析“三农”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有关“三农”工作综合性报告、文件、讲话材料;负责局机关后勤事务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农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及农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

  2、计划财务科

  贯彻落实财政资金、公有资产的管理规定并制定部门统一执行的实施细则;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工作;指导和监督归口管理单位的资金资产和财务核算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农业资金计划与安排方案;负责局机关的资金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财务核算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决算并协调执行;组织开展内控和项目绩效管理;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金融、信贷及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有关政策建议。

  3、农村建设科

  组织编制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项目,负责新农村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开展农村维稳工作;负责农田整治项目管理、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参与耕地及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4、产业发展科

  承担观光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管理职责,统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编制相关农业项目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菜篮子”工程,统筹种业发展;指导拟订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农业统计工作,监测分析农业经济运行;承担农业贸易促进工作和有关国际农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工作。

  5、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

  提出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农村土地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和承包纠纷仲裁管理;承担监督减轻农民负担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起草相关政策文件;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管理和农村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

  6、法规科(审批管理科)

  提出农业和农村改革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牵头开展农村综合改革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及畜禽屠宰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畜禽屠宰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法制宣传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牵头普法教育、依法治区和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行政案件的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的建设和管理。

  7、种植业发展科(科教科)

  拟订种植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协调指导现代种植业生产基地建设;协调指导农作物种子、植物新品种保护的监督管理,协调指导植物检疫和植物有害生物防控和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协助肥料、农药的日常监督管理;指导农作物新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和生态农业建设工作;负责主管的野生植物保护、管理工作;负责种植业行政许可的审核;组织指导种植业防灾和救灾复产工作,协调农业救灾物资的筹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负责粮食功能区管理及指导农田质量的监测和保护工作。拟订农业科技发展及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技术推广体系和农业教育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及成果转化;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组织农民科技培训、 配合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工作;组织协调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渔业发展科

  指导渔政管理、渔港监督工作,组织渔港规划和建设;组织实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增殖放流、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监督管理外来水生生物物种安全;负责渔业养殖、捕捞管理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渔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健康养殖及渔业产业化;协调指导现代渔业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伏季休渔、珠江禁渔制度;负责渔业行政许可的审核;指导水生动物疫病和重大病害防控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及渔业防灾和救灾复产工作。

  9、畜牧兽医屠管科

  监督区内动物防疫、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等管理工作。承担区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牲畜屠宰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畜牧兽医行政许可等审核工作。负责畜牧业监督管理,畜牧业生产及屠宰管理统计,拟订畜牧业及屠宰管理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动物诊疗机构、生猪屠宰活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及指导重大动物疫情的控制、扑灭等应急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畜禽屠宰环节管理及质量安全工作。指导监督畜牧业和屠宰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标准化生产和规模饲养。参与对畜禽定点(集中)屠宰企业开办事项的审核,协助外地供穗畜禽屠宰企业进行资质审核。

  10、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人员录用、考核任免、劳动工资、计划生育、统战、侨务、工会、青年、妇女、宣传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农业和农村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农业行业和归口管理单位科技人员管理工作及农业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参与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干部职工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归口管理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公费医疗管理的有关工作。承担局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日常工作。

  11、乡村振兴综合协调科

  区委农办及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办日常工作,负责组织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及区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起草乡村振 兴文件、报告;统筹、协调区各职能部门及镇街、村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时掌握全区乡村振兴工作进展;协 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承担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实施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2、乡村振兴督办科

  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 环境,具体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日常督导和数据调度, 统筹指导村容村貌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统筹推 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推动农村 精神文明和农耕文化建设;配合做好市、区领导督导联系乡 村振兴工作的沟通协调;承担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工作评估、 督导检查等具体工作任务。

  13、对口支援协作科

  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对口支援地区发展经济工 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我区的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 对口帮扶工作;负责制定我区帮扶协作政策措施和具体安 排,协调、推动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 等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帮扶地区、前方工作队(组)、区 内有关单位等开展对口支援帮扶工作;发动社会力量参与帮 扶协作,支持帮扶地区乡村振兴事业发展;组织实施对口支 援协作成效考核评价,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承担区对口支援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及领导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对口支援地区发展经济工作的规划,组织、指导、协调我区对 口帮扶工作,承担区对口支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执法科)

  统筹协调和监督实施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组织开 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 建设;组织实施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 督管理的工作;负责化肥、农药、种子等农资产品的行政执 法工作;参与拟订农产品市场体系发展规划;跟踪采集分析 主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供求和运行情 况,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 系建设,收集汇总农情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开展相关 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承担农业行政执法工 作,负责化肥、农药、种子、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 业投入品及生鲜乳等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打假工 作;负责种植业产品、畜禽养殖、屠宰等生产环节质量安全 的行政执法, 协调指导水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的行政执 法;组织指导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的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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