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组织起草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管理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等。
(二)负责牵头组织指导协调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职责。负责全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协调和优化跨部门、跨层级事项审批服务工作。
(三)负责统筹推进全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管理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协调各进驻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负责监督区级政务服务工作。指导各镇街政务服务工作。
(四)组织、协调、跟踪落实全区重点项目服务工作,督办全区重点项目审批服务工作,统筹全区重点项目代办服务工作。宣传推介番禺政务环境和投资环境,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国内外相关机构进行业务交流。
(五)负责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区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统筹全区政务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推进“数字政府”改革建设,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建设运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对区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实施集约化管理,统筹协调区级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负责区财政资金建设的政务信息系统项目立项审批。负责电子政务基础设施、公共平台建设管理。指导各镇街开展政务信息化工作。负责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负责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各镇街的网上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网站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政务服务、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和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工作,推进全区政务服务和电子政务标准化工作。
(八)统筹全区政务数据和社会数据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和开放工作。统筹政务和社会数据资源的采集、分类、管理、分析和应用工作。
(九)统筹全区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区级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安全工作。
(十)承担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及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职责。组织拟订全区社会领域信息化发展、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社会领域的信息化应用,推进智慧城市及智能应用系统建设。统筹全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各通信管线单位的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络规划和建设,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
(十一)负责辖区内民生卡及社保(市民)卡项目建设、使用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增加统筹推进数字广州、数字政府、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协调组织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协调推进数据要素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以及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牵头负责全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同开展网络数据跨境流动安全评估和监管工作,统筹全区公共数据管理,统筹推进数字机关建设,负责全区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建设等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