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民办学校办学应当持有效的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有效期届满的应当依法申请延续,未申请延续的由相关审批机关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经查看档案资料及现场取证,广州市番禺区唯克英语培训中心等7所民办学校(非学历培训机构,下称机构,名单详见附件)办学许可期限均已届满,逾期未提出延续办学许可的申请,且已终止办学。我局已于2020年4月向7所机构注册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前来我局办理注销手续,截至5月28日,所有发出通知均因查无此人被退回。
根据以上情况,我局于6月23日对7所机构正式立案,拟对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依法注销。请7所拟注销机构的举办者于7月15日前到番禺区教育局(地址: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番禺行政办公中心东副楼504)就相关情况接受询问调查。
特此公告。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