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府〔2022〕54号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番禺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业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区市场监管局和区应急管理局于2022年3月14日联合印发的《广州市番禺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附件:番禺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pdf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点击查看相关政策解读:《番禺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