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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建议)办理

番禺区应急管理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忠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建议》(第31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有关镇(街)、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8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区公安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石楼镇、桥南街等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的建议

  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涉及到地方立法的工作。据区公安分局反馈,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购买保险等工作,目前正由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区的有关部门将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积极推动立法后相关工作的落实。

  二、关于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的车道的建议

  从2019年起,各镇(街)、区公安分局、区交通运输局等单位,合力推进非机动车道建设的建设工作,采取机动车道“瘦身”、增设护栏等措施,新建非机动车道131公里。

  今年12月底前,全区将在主要道路或非机动车通行量大的道路,继续设置连续的非机动车道或机非隔离设施,增设或完善不少于30个路段非机动车道,建设21公里非机动车道。各镇(街)增设或完善不少于1个路段非机动车道、增设不少于1公里机非隔离栏(钟村街、南村镇、化龙镇、石楼镇、桥南街不少于2公里,其他镇(街)不少于1公里),切实提升电动自行车通行安全。

  三、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的建议

  我区持续推进电动车驾驶人员大培训、轮训工作。由区安委办牵头,各镇(街)具体落实,推进驾乘人员全员登记,坚持以村居厂企为主体,充分利用好晚上和周末黄金期,把培训班一期期办下去。培训班每期不超过30分钟,主要包括:看宣传片、讲解驾乘电动车安全要点、分析电动车事故案例、派发宣传资料等4项。截至今年5月份,全区已培训轮训247.4万人次。

  我区将继续推动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安全培训工作,通过每周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等形式,督促各镇(街)、有关部门落实责任,持续提升全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四、关于设置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充电点的建议

  据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反馈,住宅小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点电或停放点,均涉及到改变小区内共有部分的用途。根据《广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的规定,小区内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或停放点的选址和建设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在农村地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遇到的问题:一是场地问题,没有现成的可利用场地,如果新建又可能涉及违建的问题;二是设置的地点,是否能够方便全体村民的电动车来集中充电。

  区应急、消防、住建、供电、城管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镇(街)将加强调研,协调推进此项工作,选取基础条件较好的住宅小区和村庄,开展集中充电点设置的试点工作。一是实现点的突破,取得实际经验;二是起到示范效应,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目前,桥南街的福景园、海伦堡和南村镇的雅居乐等小区内已经建成了电动自行车的集中充电点。

  五、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摆放的建议

  属地镇(街)、住建、城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摆放的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在小区内合理划定电动自行车的摆放区域。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群众安全意识,引导群众自觉将电动自行车摆放在指定位置。三是加强巡查,严禁电动自行车上电梯和摆放在消防通道等不安全行为。

  六、关于加强执法检查的建议

  区公安分局持续依法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超员、占道行驶、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积极劝导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佩戴安全头盔。2021年以来,区公安分局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1.9万宗。

  区应急管理局每周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行动,督导工业园区及厂企设置交通劝导岗,重点检查有关单位内是否停放摩托车和超标电动车、合标电动自行车的驾驶人员是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进出、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是否到位等。从3月份开始专项整治起至今,共组织开展行动7次,出动检查人员1876人次,检查工业园区及厂企1404家,发现隐患2107项,现场整改1278项,限期整改829项。

  七、关于将电动自行车纳入保险范围的建议

  关于将电动自行车纳入“道路交通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范围,据了解,有关部门、相关行业也十分关注这件事,也在积极推动相关工作。目前,电动自行车实行上牌管理、购买保险等工作,正由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统筹推进。待相关规章出台后,我区将积极推进有关工作的落实。

  感谢您对我区电动自行车管理及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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