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第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黄桂枝代表:
收到您对区十七届人大七次会议第95号代表建议答复反馈意见后,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再次进行研究办理,并与您在8月23日进行座谈,现将有关办理情况重新答复如下:
一、市良路、龙古路驾驶人训练考试路段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指定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考试路段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7〕178号,以下简称《通告》),市良路(沙湾教考场至古坝环形岛)为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路段,训练时段为全天,生效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至2022年4月19日。《通告》中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考试路段未包括建议中反映的市良路象骏中学至紫坭大桥(宏远家具)段。经联系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市良路象骏中学至紫坭大桥(宏远家具)设置了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考试路段,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组织开展考试。
二、市良路、龙古路教练车管理情况
针对市良路、龙古路教练车的问题,区公安分局联同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湾街安全办、沙湾街指挥中心等职能部门多次查看现场,增设了教练车禁止在该路段教学指示牌,每天派出警力加大在相关路段整治教练车的力度,采取了派发温馨提示、驱赶教练车、口头教育、登记人员信息,约谈驾校、开具交通违法处罚等方式 加强相关路段教练车的综合治理力度。
三、下一步措施
区公安分局已将市良路、龙古路教练车情况反映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优化我区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考试路段,并将继续加强教练车交通违法的整治。同时,在《关于指定机动车学习驾驶人训练考试路段的通告》(穗公交规字【2017】178号)的有效期(2022年4月13日) 满后,区公安分局向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建议不再在市良路设置驾驶人训练考试路段。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