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水务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1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邓锦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沙头街农村水改工作的建议》(第31号)建议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沙头街及区水务集团公司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4月11日进行了座谈交流。经综合相关各方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沙头街供水管理现状
沙头街共有9个行政村,其中榄山村、大罗村、小罗村、大平村、小平村、南双玉村属区水务集团公司总表供水,其供水设施由各总表供水村维护管理(村内供水设施所有权属村集体),沙头村、横江村、汀根村已完成农村改水,由区水务集团公司抄表到户,直接收费管理服务。
二、沙头街自来水提质增效工作计划
(一)榄山村、大罗村、小罗村、大平村、小平村农村自来水提质增效工作计划
为加快实施农村自来水提质增效工程建设,同时避免重复开挖路面,减少资金投入及施工扰民,经区政府同意,榄山村、大罗村、小罗村、大平村、小平村已纳入“结合番禺区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同步推进番禺区农村自来水提质增效工程”计划。改造完成后,将移交属地供水企业维护管理,解决以上各村的水质水压问题。
(二)南双玉村农村自来水提质增效工作计划
南双玉村未纳入番禺区水环境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项目村。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广州市番禺区水务局关于印发番禺区农村供水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番水〔2019〕139号)文件要求,对尚未改水的农村,按照轻重缓急顺序,继续推进改造工作。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水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水务局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