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梁玉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市广路左边村段设置交通信号灯保障群众安全出行的建议》(第38号)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基建中心认真研究办理,并与您在6月14日进行了电话沟通。经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市广路作为我区的一条主要交通干道,沿线主要为产业园及村庄出入口,随着经济发展,交通流量持续增加,其中左边村委对出的人行横道,是左边村与大罗村及周边产业园区日常出入的必经之路,行人、电动车与机动车的冲突问题越发显现。鉴此,我局在今年初进行了实地调研,并于3月24日致函区基建中心《关于增设交通信号灯点位的函》(番公交设[2023]267号),建议将市广路左边村委会路口纳入2023年度区已建道路配套交通信号灯建设点位。区基建中心于6月8日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现场调研,同意在该点位建设交通信号灯及完善相关交通设施,并已形成初步方案设计,待报请区政府审核同意后实施。
感谢您对我区交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