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冯秋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基层干部三资业务管理水平的建议》(第46号)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区城市更新局、区土地开发中心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及相关部门统筹组织开展行政村领导班子(“两委”干部及理事会成员)相关的业务培训班或交流会,针对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进行科学系统制定课程计划(建议一年不少于两次),按期开展及收集反馈意见”的对策建议。我局已采纳。一直以来,我区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农村干部业务培训教育工作,区农业农村局每年至少组织村集体主要负责同志举办“三资”管理业务培训1次,区民政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区城市更新局等职能部门也根据自身职责分工,适时举办农村干部培训班。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为避免人员聚集,集中培训次数有所减少。同时,为提升农村集体基层治理水平,我区通过聘请驻村法律顾问、会计师事务所协助农村集体开展日常管理工作,提升监管效能。下阶段,我局拟联合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举办农村干部业务培训班,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及工作交流。
二、关于“结合行政村集体经济发展中出现的典型成功或失败案例,或贴近村集体发展的法律信息定期编写,以信息报或简报等形式通过OA发布供行政村领导班子(‘两委’干部及理事会成员)学习参考和借鉴。”的对策建议。我局已采纳。我局每月根据全区农村资产交易管理情况及农村党务、村务、财务信息公开情况形成信息简报,发至全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后续将引导镇(街)将有关通报情况传达至各村集体,并将系统梳理各村集体、各镇(街)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中心好经验、好做法,定期在全区范围内宣传。
感谢您对我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