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政协十五届番禺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78号提案的答复
政协大龙街工作室: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我区旅游文化创意产品开发的建议》(第78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区委宣传部、区科工商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单位认真研究办理,并与龙振东委员在8月23日、30日分别进行了电话沟通联系。经综合各会办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扶持政策的建议
(一)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公共资源品牌运营主体的品牌意识,激发社会公共资源品牌的市场活力,我区积极开展番禺区公共资源品牌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印发《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品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通知》,全面摸查公共资源品牌基本情况,调研走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运营主体、老字号企业、行业协会,宣贯知识产权维权渠道、取证方式、固证要求,建立辖区老字号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直通车制度,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品牌维权便利程度。
(二)我区积极贯彻上级部门工作要求,持续开展消费品工业“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着力提高消费品有效供给能力和水平,促进包括旅游文化创意产品在内的消费品工业更加稳定、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地发展。
二、关于加大对文创企业扶持力度的建议
(一)我区地理位置得天独厚,更有悠久历史和富饶物产。我区深入挖掘本土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充分研读本地发展史、认识本地文化风貌、理解本地人文内涵,彰显文化自信。在文创产品制作方面始终坚持传承创新相结合,在弘扬民间非遗艺术的同时,融合进新时代的文旅特点,让文创产品能够讲好番禺故事、体现番禺特色。
(二)近年来,我区积极推荐区内文旅企业申报市级产业扶持资金。比如,2023年推荐10家企业共10个项目获批2023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285万元;推荐2家企业共3个项目获批2022年广州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共计111.5万元。
(三)区文化馆、区非遗中心对我区非遗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提供大量创业支持,鼓励其开发相关非遗文创产品。一是协助区文化创意协会举办“凝聚文创新力量 助力高质量发展”2023年主题春茗晚宴,由区文化馆与区文化创意协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并向我区10名非遗代表性传承人颁发顾问聘书。二是积极协助广州市市级非遗传承基地——新桥小学举办广东醒狮和大头佛特色课程,其中大头佛社团分设纸扑大头佛、陶艺大头佛、碟画大头佛、超轻黏土大头佛、羽型大头佛以及蛋型大头佛手工艺创作等6个项目。三是协助新桥小学文创产品申报国家专利。2023年10月,新桥小学创作的佛公、佛婆、佛仔、佛女、笑佛、胖头佛等6款羽型大头佛手工挂饰已成功申请了专利。
(四)在做好文创产品开发工作的同时,加大“活动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重点扶持粤曲、醒狮、鳌鱼舞、飘色、龙舟、乞巧等番禺传统民间非遗艺术发展壮大。推动广东音乐、广彩、醒狮、砖雕、广绣、水牛奶等非遗项目进入各大景区景点。充分鼓励非遗文创产品创新,共促文商旅融合,激发产业新动能,构建文旅发展新业态。
三、关于开辟线上和线下渠道的建议
(一)旅游文化创意产品作为地域文化的传播载体,极大丰富了我区地域文化的表现形式,为我区经济发展与文化产业模式更新提供了新动力。我区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鼓励开发兼具艺术性和实用性、适应现代生活需要、符合市场消费需求的旅游文化创意产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扩大旅游文化创意产品消费。
(二)我区目前共有11家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园区内汇聚了众多文创产品制作和销售企业,产品制作内容涵盖广绣、广东音乐、砖雕木雕等非遗文化,以及数码、AI、AR/VR等新兴科技。在销售渠道方面,不仅深耕本土市场,更是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国际展会等多渠道将各类文创产品销往海外。
下一步,我区将深化文旅融合,拓宽旅游文化创意产品传播,激发开发活力,促进持续循环发展,带动文化产业繁荣。同时,强化与文旅企业合作,依托非遗文创顾问力量,开发特色非遗文创产品,积极推动非遗生产性保护,为文化产业注入新活力。
感谢你们对我区文化旅游体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番禺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