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关于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4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陈俊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浪猫管理建议》(第44号)收悉。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办理,并在6月28日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流浪猫相关管理办法的建议
我单位赞同您关于加强流浪猫管理的建议。目前国内暂未出台与流浪猫管理相关的条例和规章制度。广州市2009年颁布的《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仅针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对养犬的管理活动作出规范,不包括流浪猫等动物。我分局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建议,参照养犬管理的成熟做法,以人大立法的形式确定管理主体单位和日常管理措施,做到流浪猫管理有法可依。
二、关于强化源头治理的建议
目前全市正规的宠物机构都可以为猫只提供免疫和绝育。关于流浪猫捕捉,目前我区暂无专门机构和人员。后续我分局将积极向区政府建议,研究由相关职能部门和村(居)委组织实施流浪猫捕捉有关工作。
三、关于建立救助机制的建议
目前我区已有社会组织参与流浪动物救助,2023年9月,我区首个致力于流浪动物求助、流浪动物领养的慈善“基地”——朴笛心欣慈善空间在石碁镇成立。我分局将积极做好宣传和指引,鼓励更多的企业、机构、民间团体等社会组织参与流浪动物救助,并依法依规予以协助。
感谢您对我区流浪动物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