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发改价〔2023〕2号
广州越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明颂花园项目单独核定前期物业服务最高收费标准的申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价格法》《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864号)、《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10〕1号)等有关规定,经核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定明颂花园(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南侧)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3.75元(不含水电费公摊)。
二、此标准为该项目前期物业服务公开招标的最高标准,你公司应根据《物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在不高于最高收费标准的范围内,根据招投标结果依法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三、你公司与选聘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协议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内容不得少于所申报的物业服务内容(详见附件)。
四、在售楼过程中,请在显著位置公示前期物业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并与物业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相关约定应与你公司和物业服务企业所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保持一致。
五、本批复有效期五年。如国家、省、市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如不服本决定(批复),可自接到本决定(批复)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番禺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番禺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番禺区市桥街捷进中路9号3座,联系电话:84636756)或六个月内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
此复。
广州市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