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禺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我局近期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10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餐饮食品、水产制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糕点、罐头制品、蛋制品、食糖共36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60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61批次,不合格1批次,肉制品77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50批次,不合格2批次,豆制品3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糖1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2批次,罐头制品10批次,糕点7批次,蛋制品2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全部合格。
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情况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金一发餐饮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14日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干捞粗面,苯甲酸检出值为714mg/kg,标准规定为不允许添加,检验机构为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谭育均食品加工店于2019年5月16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叉烧,氯霉素检出值为2.0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允许添加,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水产制品不合格2批次:1、广州顺景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购进日期为2019年5月30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海鲈刺身,检出沙门氏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2、广州四合一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市桥分公司销售,购进日期为2019年5月27日,规格为散装称重的吞拿鱼背,检出沙门氏菌,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豆制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番禺区大龙胥应乾豆制品加工店于2019年5月11日生产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豆腐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3(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我局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附加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