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广东省委教育工委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教策〔2007〕46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番禺区教育局委托区民办教育协会具体组织开展,对2019年12月31日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全区范围内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市直管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年检)进行了年度检查。
根据民办学校提供的自查报告、年检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从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办学条件、组织管理、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工作、保教工作、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等方面,经自查、检查及整改后复查等阶段程序,全面检查了各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安全办学的情况,对各所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年检结论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
今年番禺区共354家民办学校(含中小学37家、幼儿园172家、培训机构145家)参加年检,其中确定为“合格”的中小学36家、幼儿园163家、培训机构68家;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中小学1家、幼儿园8家、培训机构41家;确定为“不合格”的培训机构17家;1家幼儿园、19家培训机构不予年检。
二、存在问题
(一)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中小学存在问题:
1.学校财务管理不符合规范,需要进一步整改;
2.个别学校违规放置营利自动售卖机,有待加强管理;
3.招生简章未按要求进行备案。
(二)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存在问题:
1.幼儿园办学行为欠规范,管理水平较低;
2.教师队伍建设薄弱,培训力度不足,保教质量需提高;
3.厨房膳食管理不完善,膳食台账管理混乱,票据不清晰;
4.卫生保健工作管理不规范。
(三)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问题:
1.多次催报仍逾期不提交《延期年检申请书》,不上报年检资料,不参与年检;或初检不合格后不申请复检;
2.超出审批办学范围,违规开办非许可的培训,例如艺考、托管、早教服务等;
3.日常管理混乱,年检无档案资料备查,财务状况混乱,投诉较多,社会影响较差;
4.擅自进行办学地址、举办者、办学范围等变更,没有按要求申办变更审批手续。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对“年检结论的运用”的规定,年检结论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奖励资助、招生计划安排、行政处罚等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年检结果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并继续加强对各民办学校的管理监督。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