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教策〔2007〕46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番禺区教育局委托区民办教育协会具体组织开展,对2021年12月31日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全区范围内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市直管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年检)进行了年度检查。
根据各民办学校提供的自查报告、年检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从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办学条件、组织管理、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工作、保教工作、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等方面,经自查、检查及整改后复查等阶段程序,全面检查了各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安全办学的情况,对各所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年检结论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
今年番禺区共344家民办学校(含中小学37家、幼儿园169家、培训机构138家)参加年检,其中确定为“合格”的中小学36家、幼儿园144家、培训机构45家;确定为“基本合格”的幼儿园25家、培训机构75家;确定为“不合格”的中小学1家、培训机构8家;10家培训机构不予年检。
二、存在问题
(一)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存在问题:
1.存在违规招生行为。
2.存在校车违规跨市运营接送学生等情况且整改不到位。
(二)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存在问题:
1.幼儿园办学行为欠规范,管理水平较低。
2.教师队伍建设薄弱,教师培训力度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需提高。
3.厨房膳食管理不到位,膳食台账管理混乱,票据不清晰。
(三)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年检基本合格”和“年检不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问题:
1.多次催报仍逾期不提交《延期年检申请书》,不上报年检资料,不参与年检或初检不合格后不申请复检;
2.超出审批办学范围,违规开办非许可的培训,例如托管、早教服务等;
3.日常管理混乱,年检无档案资料备查,财务状况混乱,投诉较多,社会影响较差;
4.擅自进行办学地址、举办者、办学范围等变更,没有按要求申办变更审批手续。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年检结论的运用”的规定,年检结论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奖励资助、招生计划安排、行政处罚等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年检结果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并继续加强对各民办学校的管理监督。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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