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民办教育规范管理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粤教策〔2007〕46号)以及《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番禺区教育局委托番禺区民办教育协会具体组织开展,对2022年12月31日前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全区范围内各类民办学校(包括民办幼儿园、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下同;市直管学校由市教育局组织年检)进行了年度检查。
根据各民办学校提供的自查报告、年检材料及现场检查情况,从民办学校的依法办学、办学条件、组织管理、资产管理、办学行为、安全工作、保教工作、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等方面,经自查、检查及整改后复查等阶段程序,全面检查了各民办学校依法、规范、安全办学的情况,对各所民办学校年检结果进行讨论研究,并作出年检结论决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年检结果
今年番禺区共339家民办学校(含中小学37家、幼儿园164家、培训机构138家)参加年检,其中确定为“合格”的中小学27家、幼儿园138家、培训机构63家;确定为“基本合格”的中小学9家、幼儿园26家、培训机构64家;确定为“不合格”的中小学1家、培训机构2家。
二、存在问题
(一)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中小学存在问题:
1.校车违规跨市运营接送学生等情况整改未完成到位;
2.学校资金管理不规范;
3.举办者通过关联方控制学校食堂经营、午托等费用获利问题;
4.违规统一订购教辅材料等。
(二)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的民办幼儿园存在问题:
1.幼儿园办学行为欠规范,管理水平较低;
2.教师队伍建设薄弱,教师培训力度不足,教育教学质量需提高;
3.幼儿园玩教具种类单一,未科学合理地配置适宜幼儿年龄特点的玩教具。
(三)本次年检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存在问题:
1.未能按年检指标体系提供资料;
2.财务管理不规范;
3.日常管理欠规范;
4.办学许可证逾期未按要求办理续期;
5.现场培训内容与办学许可证登记不符。
三、通报说明
公示期间发现,有1家培训机构年检结论有误,现以本通报为准。
按照《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民办学校年检工作的通知》对“年检结论的运用”的规定,年检结论将作为学校评先评优、奖励资助、招生计划安排、行政处罚等管理的重要依据。我局将根据各民办学校的年检结果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并继续加强对各民办学校的管理监督。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