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以实际执行为准)。
二、活动范围。
1.补贴产品:
(1)8类家电产品: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
(2)3类数码产品:手机、平板、智能穿戴设备。
(3)N类广州特色家电产品:空气净化器、衣物护理机等。
2.补贴对象:在参与活动企业商户购买上述补贴产品的个人消费者。
三、补贴标准和形式。
1. 8类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对购买一级及以上能效或水效的产品,额外再给予产品销售价格5%的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2. 3类数码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按照销售价格的1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1000元。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平板、智能穿戴设备,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15%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3. N类广州特色家电产品:对个人消费者购买空气净化器、衣物护理机等给予补贴,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不超过500元。
每位消费者上述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四、参与活动企业要求。
为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参与活动的实体销售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在广州市从事家电销售经营的企业,重点是达到一定规模的家电销售企业;对本企业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
2.依据信用管理部门规定,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自觉抵制黄牛套利等不合规行为;
3.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等综合服务能力并保证服务质量;能按照有关规定开具发票;
在活动期间,鼓励活动企业对消费者交付的旧家电额外给予补贴,支持活动企业进行全渠道营销宣传,支持活动企业整合生产企业、回收企业资源开展优惠促销。活动企业应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活动。活动结束后,按照要求提交本企业使用财政补贴等相关销售和退货数据明细等材料,配合相关检查和审计工作。
企业优惠或让利部分不计入财政补贴范围。
五、报名材料。
1.广州市加力支持家电产品以旧换新活动参与企业申请书(附件1,含承诺函,需同时上传word版和盖章扫描件)
2.实体销售网点清单(附件2,所有使用申报企业发票的广州市范围内门店、分公司均可填入此表)
3.补贴适用商品表(附件3,所有要参与活动的商品按不同型号填入,并提供)
4.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其他情况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信用中国查询资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每份材料均须盖企业公章。
附件:广州市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入口及操作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