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机构专页 > 区政府部门 > 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 通知公告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促进类)中期检查的通知

来源: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4:55:26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项目(促进类)中期检查。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3年立项的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建设项目、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及信息分析利用项目、番禺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项目和专利转化实施项目。

  二、开展方式

  中期检查以项目承担单位提交中期报告的形式为主。在审查中期报告材料的基础上,如有需要的,将另行通知组织现场检查。

  三、检查内容

  以项目合同书为依据,重点检查项目中期实施进展情况、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情况等。

  四、材料提交

  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填报《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以下简称《检查表》,见附件2)和《2023年度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促进类)中期执行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见附件3),将签字、盖章的《检查表》《情况表》和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项目工作中期总结、项目成果及项目成果佐证材料、项目成果推广应用情况报告、项目开支情况表等,扫描成彩色PDF文件。

  请于2月2日(星期五)前,将PDF格式的中期执行情况材料和docx格式的《检查表》《情况表》发至kjjlg_jx@163.com,电子邮件主题为“2023年知识产权项目中期检查+项目类别+单位名称”。暂不需要另提交纸质材料。

  五、相关要求

  (一)电子版材料通过检查后,各项目承担单位将符合要求的中期检查材料按照项目合同书复印件、中期总结、成果及佐证材料、推广应用情况、经费开支情况等的顺序统一汇总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盖章后提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电子扫描件同时提供。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自查工作,全面、客观反映自查情况,及时报送自查材料,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严禁同一项工作、同一个绩效用于不同项目的检查。

  六、咨询联系方式

  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联系人:区明思,电话:81303421;乔锦杨,电话:81309319。地址: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层。

  附件:附件1 中期检查项目名单.docx

  附件2 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执行情况中期检查表.docx

  附件3 2023年度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促进类)中期执行情况表.docx

  附件4 中期检查材料具体要求.docx

  附件5 经费使用相关表格参考模板.docx

  



番禺区市场监管局

  2024年1月24日

  (联系人:江珊,联系电话:84810155)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放弃
继续访问继续访问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