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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备案业务指引

来源: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区分局 发布时间:2020-01-08 11:07:57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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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备案业务指引



1、新开业

一口式设立、新开业——凭刻章验证码或单位名称+法人身份证号码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广东治安户政”在线办理印章备案业务——经办人带身份证原件到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取章


2、其他刻章备案

开业超三个月以上或未收到验证码的单位组织机构——需要营业执照原件、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申请书——经办人带齐资料到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办理备案业务即可。


注意事项:    1、除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外,其它单位组织机构均到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办理。
2、单位或者机构名称变更除提交第二步骤资料外,企业单位还需提供《变更通知书》;其它组织提供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文件》。
3、公章遗失(含被盗被抢)除提交第二步骤资料外,还需提供单位或机构所在地市级以上报刊的《登报遗失声明》。
4、销毁印章业务均到有合法资质的公章制作单位办理即可。

目前番禺区内有合法资质的刻章公司名单(查询方式如下  

刻章公司名单网上查询方式:打开微信公众号“广东治安户政”-选择“民生警务”-点击“在线刻章”-登录后,点击“查看刻章店”-全省市刻章公司名单

 咨询单位:020-8469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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