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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来源: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2-21 15:52:54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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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干线6.2标展贸东路开设路口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单位为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现对南大干线6.2标展贸东路开设路口工程通过随机抽取方式选定项目承包人。

一、项目名称:南大干线6.2标展贸东路开设路口工程(编号:专招[2023]12号)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020-84755513

四、招标代理机构: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五、设计单位(如有):广州博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六、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招采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755513

注:代理机构不得承包所代理的项目,也不得为所代理项目的报名单位提供咨询、监理等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服务。

七、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工程拟在展贸东路南侧开设2处路口,路口一:长35米,路口宽15米,路尾宽5米;路口二:长93米,路口宽15米,路尾宽5米。含拆除原人行道、迁树、填筑路基、水稳层、路面砼浇捣、混凝土栏杆等(具体以施工图纸为准)。

2、承包内容及规模:按建设单位提供的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工程量清单,承包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数据及内容以施工图纸为准)。

3、发包价:453,782.58元(最终结算价以财政结算审定价为准)。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税金、总价包干、图纸总价大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

5、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6、质量标准: 合格。

7、承包意向有效期: 120 日历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及发布网站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从2023年2月22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25日10时00分。

2、本公告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http://www.panyu.gov.cn/gzpyhlz/gkmlpt/index#1671)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3、本项目相关施工图纸、发包价等资料请自行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http://www.panyu.gov.cn/gzpyhlz/gkmlpt/index#1671)网站下载。

九、投标登记及递交资格审查文件事宜:

1、2023年2月22日上午9时00分至2023年2月25日上午10时00分(工作时间为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进行投标登记。

2、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及投标登记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登记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对。

3、资格审查文件需按《项目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的提交资料要求提交相关原件现场进行核查,资料及所提供的原件经核查无误后方可进行投标登记及确定为随机抽取单位。

十、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项目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格式详见附件1);

2、《投标登记申请表》(格式详见附件2);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格式详见附件3);

4、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5、《资格审查申请函》(格式详见附件4);

6、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企业;

7、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8.1、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得更换;须提供该人员近一个月(截止至投标登记之日起的上一个月)在投标人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

8.2、拟担任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该人员近一个月(截止至投标登记之日起的上一个月)在投标人公司购买社保的证明。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9、《投标人声明》(格式详见附件5);

10、《承包意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6);

十一、随机抽取时间及地点:

1、随机抽取时间:投标登记截止后当日下午14时30分。

2、随机抽取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一楼会议室)。

3、随机抽取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公告、澄清公告等相关信息。

4、参加随机抽取会议的见证单位:化龙镇规划建设办公室、化龙镇招采办、化龙镇司法所、化龙镇纪检监察办,以及各投标单位委派见证人(投标单位到场见证不作强制要求,投标单位不到场见证视为认可随机抽取结果,但参加见证的投标单位代表需要出示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十二、承包候选人选取方式:

1、建设单位按招标公告要求先确定随机抽取单位。

2、建设单位根据随机抽取排序依次选取第一、第二、第三承包候选人。

3、若承包意向人只有2家的,则随机抽取排序依次选取第一、第二承包候选人。

4、若承包意向人只有1家的,可直接确定其为承包候选人。

5、建设单位确定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承包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按照承包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承包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6、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承包意向人的监督。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

十四、承包意向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结束前向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建设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书面答复前,应当暂停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020-84755513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津路41号

十五、建设单位不集中组织现场踏勘,承包意向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详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展贸东路南侧,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建设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人民政府

日期:2023年2月21日

附件1:项目资格审查资料一览表.doc

附件2:投标登记申请表.doc

附件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附件4:资格审查申请函.doc

附件5:投标人声明.doc

附件6:承包意向承诺函.doc

附件7:施工合同模板--南大干线6.2标展贸东路开设路口工程(编号:专招[2023]12号).doc

附件8:施工图--南大干线6.2标展贸东路开设路口工程(2022.10.09).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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