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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是协助区政府领导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的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区政府办公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负责区政府、区政府办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指导区政府部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的公文处理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安排区政府领导的重要政务活动。

  (四)检查、监督区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区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及政协提案。

  (六)负责起草、审核区政府综合性文件、区政府领导讲话材料;负责全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分析和研究,为区政府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七)负责收集、报送区政府领导参阅的信息资料,指导、考核区政府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协调区政府工作部门和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区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八)负责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指导、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九)负责区委区政府总值班室工作;负责全区城市管理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监督指挥和综合考评等职责。

  (十)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全区的海防管控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动;负责全区因公临时出国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团组和人员的护照、签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区因公护照的领用、收缴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因公赴港澳团组、人员的通行证、签注的办理工作,受区委统战部委托负责全区因公往来港澳通行证的领用、收缴和管理工作。

  (十三)管理区政府办下属或归口管理单位。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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