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番禺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我局近期组织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7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工作,具体包括餐饮食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糕点、酒类共11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1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酒类22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70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粮食加工品1批次,肉制品8批次,糕点1批次,全部合格。
二、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情况
酒类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番禺区钟村在红副食店销售,标示为博罗县福田镇坳岭东记酒厂2019年4月15日生产,规格为散装称重的米酒,酒精度(20℃)检出值为32.8(%vol),标准规定为40±1.0(%vol),检验机构为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百福来饼家于2019年5月28日加工销售的规格为散装称重的枧水粽,硼酸检出值为345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广东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我局要求相关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要求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三、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并保存凭证,注意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内容是否齐全等等。
(二)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电话12345或者12331。
附件:附加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