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语言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 > 教育 > 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来穗人员积分制入学工作提示

来源:番禺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0-04-15 10:57:45 阅读次数:-
字体大小: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4月10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穗教规字〔2020〕1号)规定,2020年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将于5月全面开展。目前,积分制入学申请受理工作已进入筹备阶段,请各来穗人员及时申请积分核定工作。

  按照《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穗府规〔2018〕9号)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州市来穗人员须申报并核定积分后才能申请积分制入学等公共服务。经审核、认定的积分分值,将作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的重要依据。

  未取得核定积分分值的,将不能提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申请。

  已有个人核定积分的,须注意积分计算时间节点,及时在系统提出积分调整。

  由于广州市积分制申办的审核和认定需要一定的工作时限(从申请受理到获得积分最长需35个工作日),建议有需要提出积分制入学申请的监护人,提前在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网站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 注册并按要求填报资料。预审通过后,于2020年4月17日17:00时前,持相关材料原件到居住证申办所在镇街积分制受理窗口核验,正式提出积分申请或积分调整,以完成积分核定的受理申请流程。

  番禺区2020年积分制入学申请的具体安排将在“广州番禺教育”“番禺来穗”微信公众号及《番禺日报》等相关媒体发布,敬请家长关注,并密切留意有关中小学招生信息。


  附件1:广州市番禺区2020年积分制入学申请流程图.docx

  附件2:番禺区积分制服务受理网点一览表.docx

  附件3:番禺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咨询电话.docx

  附件4:“广州番禺教育”“番禺来穗”微信公众号二维码.docx


  广州市番禺区教育局

  广州市番禺区委政法委(番禺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

  2020年4月1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穗好办
  • 扫一扫
    添加
    “穗好办”
    小程序
手机版
智能问答
微信
  • 番禺政府网
    关注 · 微信
机构专页